
區法院行政審判工作報告
- 更新時間:2021-03-03 17: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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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報告
以下是為您推薦的《區法院行政審判工作報告》,希望能對您的工作、學習、生活有幫助,歡迎閱讀參考!
區法院行政審判工作報告第1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
根據縣人大常委會的工作安排,現將縣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工作情況報告如下,請予審議。
2003年以來,我院共受理各類行政案件153件,審結152件,年審、結案件數在安慶市法院系統內位列前三名。受理各類非訴行政執行案件747件,執行標的額101萬元。行政審判庭配備正、副庭長、審判員4名,書記員一名,保證了行政審判工作的順利開展。
一、加大訴權保護力度,受案范圍不斷拓寬,行政審判工作健康發展
自1999年8月我院專題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行政審判工作情況以來,始終把保護行政管理相對人的訴權當作行政審判工作的重點。眾所周知,由于行政審判的特殊性,長期以來,案件數量少,制約著行政審判工作的開展。為此,上級法院采取了以訴權保護為中心行政審判目標管理制度,以促進行政審判工作的健康發展。我院按照上級法院的要求,一是推行行政審判目標管理責任制,將保護訴權作為行政審判工作的重點;二是采取各種措施,保護當事人訴權,疏通訴訟渠道;三是拓寬受案范圍,切實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2004年、2005年,我院受理當事人不服上海市勞動教養委員會、蘇州市勞動教養委員會的勞動教養決定,當事人不服縣人事局、教育局行政錄用等案件在全市范圍內均屬首例,得到了上級法院的肯定。其中訴上海市勞教委的案件在安慶日報下午版作為案例進行了專題特別報道。由于措施得力,我院行政審判工作健康發展,受案數逐年上升,從1999年的二十幾件到2002年突破百件大關。近幾年均在五、六十件左右。從2000起,我院行政審判工作在全市法院綜合考評中均名列前茅。2005年我院行政庭庭長被省高級人民法院榮記三等功。
2005年我院受理各類行政案件57件,審結57件,被告涉及公安局、國土局、房產管理局、縣人民政府、建設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工商局、公安交警大隊、計生委、交通局、商務局、鄉鎮人民政府、蘇州市勞教委等十四類主體,案件類型分別為行政頒證、行政處罰、行政侵權、行政不作為、計生管理、勞動教養、不履行法定職責七大類。原告勝訴率達66%,案件上訴維持率百分之百,未出現檢察機關抗訴和本院再審案件。今年上半年,共收各類行政案件14件,已審結13件,其中因主體不符合駁回起訴的3件,原告撤訴1件,撤銷行政機關具體行政行為(含確認行政行為違法)3件,維持行政機關具體行政行為6件。
二、堅持公正與效率,狠抓審判質量,為改革、發展和穩定提供優質服務
1、發揮行政審判的職能作用,緊緊圍繞黨和國家的工作大局開展行政審判工作。一是認真審理涉農行政案件,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建設,2003年以來,我院受理涉農行政案件26件,均積極慎重地予以審理,為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穩定作出了積極貢獻,有效化解了農民群眾與基層政府的矛盾;二是依法審理好經濟行政案件,為整頓和規范市場秩序服務。行政審判與整頓規范市場秩序息息相關。2003年以來,共審理此類行政案件30件。同時,還依法審查執行了一大批此類非訴行政執行案件。通過對這些案件的審理執行,為促進政府職能的轉變,加強市場監督,規范市場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保護公平競爭,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如某個體工商戶訴縣工商局、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行政處罰案。縣工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對該個體工商戶就同一產品的質量、包裝問題進行重復查封、重復處罰。我院受理后,認真審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四條對當事人的同一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的規定,依法撤銷了其中一個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決定。該案審理后,安徽電視臺以此案作為專題進行了法制宣傳的報道。三是依法、及時審理涉及社會保障制度、拆遷安置等類行政案件。這些案件往往是集團和群體訴訟案件,處理不當,極易影響社會穩定。為此,我們做到快立、快審,充分發揮司法救濟的職能作用,保護了社會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
2、規范審判活動,注重程序公正,全面提高審判質量和效率。近幾年來,我院所辦行政案件均能做到程序合法、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定性準確,適用法律適當、裁判公正,經得起上級法院的質量評查。我們的做法一是加強業務學習,嚴把案件質量關,要求行政審判法官不僅要熟悉行政訴訟法律法規,同時要了解熟悉涉案的行政法律法規。二是針對重實體、輕程序的現象,強調堅持程序公正的重要性,規范了案件的審理程序,杜絕了嚴重違反審判程序的現象。三是嚴抓審限,院里規定了超審限將承擔相應責任的具體細則,沒有一件超審限的案件,案件的平均審理期限大大縮短,提高了辦案效率。
三、銳意改革,行政審判方式改革繼續深化,提高了行政審判水平
為使我院的行政審判工作更加適應日益變化的社會發展態勢,要求把每一件行政案件辦成“鐵案”、“精品”。我們做法:一是在審理案件時,由形式公開向實質公開的轉變,當庭認證能力有所增強,公開審判率達100%。二是進一步落實以審查被訴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為中心這一真正體現行政訴訟特點和規律的庭審方式,完善了行政審判裁判方式。三是加快了行政裁判文書的改革的步伐,全面適用了省高級法院制發的新的裁判文書樣式,提高了裁判文書的質量。四是繼續認真執行縣人大常委會關于《實施〈安徽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司法機關具體案件的若干規定〉暫行辦法》,嚴格遵守案件報告備案規定,每年案件備案率均達100%,正確理解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的法律含義。
四、存在的主要問題以及下一步工作重點
盡管我院行政審判工作在健康穩步發展,但也必須看到目前存在的問題和困難。一是受案數仍然是制約我院行政審判工作發展的難題。如何保證受案數的穩定增長,是我院行政審判工作得以繼續健康發展所面臨的主要問題。二是有些行政機關對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工作和行政訴訟活動認識不足,甚至有抵觸情緒。行政機關法定代表人不出庭應訴占90%以上。殊不知與相對人對簿公堂,也是聽取當事人的批評和建議,宣傳國家的法律法規,密切黨群關系和干群關系的一種有效途徑。
根據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結合我院的工作任務,今后一段時間我院行政審判工作的重點是:
首先,加強社會主義司法理念的教育。行政訴訟案件的審判不能單求法律效果,要結合中國的國情,把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有機結合起來,這樣才能既維護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又能保障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其次,繼續貫徹“公正與效率”的工作主題和“公正執法、一心為民”原則,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發揮司法救濟的職能作用,切實保護弱勢群體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尊嚴。
第三,提高行政審判人員的司法能力,從加大保護當事人的訴權作突破口,使我院行政審判工作再上一個新臺階。
區法院行政審判工作報告第2篇
區法院:
雨花臺區第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31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區法院副院長金暉受陳蘇寧院長委托所作的關于行政審判工作情況的報告。根據監督法的要求,區人大常委會內務司法工作委員會于會前組織了專題調研,并就此項工作向報告單位提出了意見和建議,這些意見和建議已在報告中作出回應。會議認為。近年來,區法院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行政審判職能,既有力支持了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也有效保護了行政管理相對人的合法權益,維護了司法公正,進一步推進了法治雨花建設,為我區經濟發展與社會穩定做出了積極貢獻。會議指出,行政訴訟案件服判息訴率低、行政機關應訴觀念不強、行政判決執行難度大等困難因素依然制約著行政審判工作的開展。下一步,區法院要繼續認真貫徹實施修改后的《行政訴訟法》,不斷健全完善工作體制,積極破解重點難點問題,努力提升行政審判工作水平。
一是要進一步加強宣傳教育。進一步深化各行政單位對行政訴訟工作的認識,采取主動走訪行政部門、送法上門,邀請行政人員旁聽庭審、以案說法等方式,加強普法針對性。定期就行政訴訟案件工作開展情況做好總結歸納,并及時向區政府及相關部門做好工作反饋,不斷提高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主動性和自覺性。充分利用新聞媒體、網絡等載體,大力宣傳行政訴訟法律知識,提高公民依法維權意識,加強與當事人的釋明溝通,減少濫用訴權現象的發生。
二是要進一步推進改革創新。區法院要深入研究行政審判工作的特點規律,充分發揮司法的能動作用,積極探索和創新審判方式、方法,努力提高行政案件的審判質量。要進一步規范立案和庭審工作,優化和完善審判流程和審判監督管理,積極探索完善預防化解行政爭議的新辦法。對行政敗訴案件要及時與區政府職能部門做好對接,促進總結經驗教訓,舉一反三、改進工作。
三要進一步強化隊伍建設。要根據形勢和任務的需求,逐步配足配強人員力量,并保持隊伍相對穩定性。要以公正司法為核心,以專業化為方向,注重加強法官隊伍的政治學習與業務學習,切實提高審判隊伍素質,建設一支政治過硬、業務精湛、作風優良、清正廉潔的法官隊伍。
以上審議意見請區法院認真研究處理,研究處理情況征求區人大常委會內務司法工作委員會意見后,于2個月內向區人大常委會提交書面報告。
南京市雨花臺區人大常委會
2016年3月31日
區法院行政審判工作報告第3篇
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深圳市行政審判工作報告(2019)》。報告顯示,2019年,深圳兩級法院共受理各類行政案件16274宗,審結14322宗,同比分別增長55.8%和56.9%,均創歷史新高。
據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傅新江介紹,2019年,深圳兩級法院審結生效訴訟案件2918宗,判決行政機關敗訴占6.2%,共181宗;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397人次,其中正職負責人出庭應訴人次同比增長88.9%。
在多元化解行政爭議機制建設方面,深圳兩級法院與市司法局共同設立行政糾紛調處工作室,開展訴前調解工作。在服務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保障民生方面,依法妥善辦理城市更新、棚戶區改造、水源保護區治理、重大項目建設、住房和社會保障、營商環境、市域社會治理等重點領域涉訴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