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生外出離校安全責任書
- 更新時間:2016-10-19
-
規章制度
以下是為您推薦的《學生外出離校安全責任書》,希望能對您的工作、學習、生活有幫助,歡迎閱讀參考!
山東體育學院體育藝術系學生
外出離校安全責任書
姓名 |
|
性別 |
|
班級 |
|
起止時間 |
|
|
外出地點 |
|
家長電話 |
|
|||||
地址 |
|
本人電話 |
|
|||||
安 全 責 任 保 證 內 容 |
學生外出期間應遵守下列規定,違者,學校將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校規校紀,做守法學生,自覺維護學校和大學生形象。 2、學生外出必須按照規定時間按時返校,做到不曠課、不遲到、不晚歸。 3、院系、班級安排的集體活動,學生無條件服從安排。 4、不組織和參與傳銷、傳教、宗教聚會、集會、游行、簽名等活動。 5、不組織和參與無安全保障的活動(如私自外出旅游、到江河湖泊水庫游泳、帶有危險性的游戲比賽等);不組織、不乘坐“三無”交通工具,不到尚未正式對外開放的野外景點游玩。否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所造成的后果由學生本人承擔。 6、所有學生對人身、公、私財產安全都應互相關心,如遇突發性事故,所有知情(發現)者、當事人,都應立即向輔導員報告或報警;知情不報釀成后果,將依法、校規給予處理。 7、外出期間(學校組織的活動除外),學生的人身、財產安全全部由其家庭和本人負責,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
|||||||
學生簽名 |
|
家長簽名 |
|
|||||
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