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五普法總結驗收標準(街道鄉鎮、部門、單位、學校、企業)
- 更新時間:201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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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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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六五”普法總結驗收標準
(街道鄉鎮)
一、組織保障
1.黨委、政府以文件形式制定下發“六五”普法規劃;及時啟動“六五”普法工作;每年制定工作計劃或要點,年初有部署安排,年度有總結。
2.黨委、政府將“六五”普法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每年召開2次以上會議專題研究部署,聽取情況匯報。
3.黨委、政府領導班子調整后,及時對普法依法治理領導小組進行調整、充實,領導小組及其辦事機構職責明確、制度健全、人員到位,有必要的辦公設備。
二、保障機制
4.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年度目標考核制度,黨委、政府將“六五”普法納入平安建設目標考核內容,與轄區內村居(社區)、單位簽訂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內容的目標責任書,定期進行檢查督促和指導。
5.建立經費保障制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經費納入本單位年度經費預算,能夠保障普法依法治理各項工作的完成。
6.檔案管理規范、有序,資料齊全,分類清楚,按時上報有關文件、工作開展情況(信息)和工作圖片、數據報表。
三、法治宣傳教育
7.制定轄區領導干部及公務員、企事業管理人員、農村村(居)民學法用法工作意見或實施方案。根據轄區實際,建立領導干部、公務員、青少年、企事業經營管理人員、農民及農民工等五類重點普法對象學法制度。
8.將憲法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等重點普法內容納入機關干部教育培訓課程,積極購買或匯編普法學習和宣傳資料(教材、刊物、宣傳冊、掛圖、視聽資料)。制定年度學習計劃,及時組織開展學法教育培訓活動,黨(工)委中心組每年集中學法不少于2次,機關干部年度學法不少于40學時,轄區干部職工全員培訓率達100%。做到每人有學法筆記、學法心得;領導干部年度述職報告中有學法用法內容。
9.領導干部、公職人員、村(居)各類干部、轄區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參加年度法制理論知識考試的參考率和合格率均達98%以上。及時組織新提任領導干部、行政執法人員參加新提任領導干部法治理論知識考試和行政執法培訓,參考率、培訓率、合格率均達100%。
10.增強轄區村(居)民、普法骨干教育培訓力度,每年至少舉辦2次以上村(居)民法制講座,2次以上普法聯絡員、村(居)兩委干部法制輪訓活動;大力培育法律明白人,實現每村(社區)3至5名法律明白人。
11.以多種形式組織開展兩新組織管理人員、青少年及教師、社區矯正對象、刑釋解教人員以及轄區戒毒人員法治宣傳教育。
12.加強對轄區中小學法治宣傳教育工作進行指導,強化法制副校長管理,轄區內各中小學法制副校長配備率達100%,法制副校長每年為在校學生上法制課不低于2次,組織開展“送法進校園”活動每年不少于2次。
13.積極推進“法律進企業”活動,配合相關部門進企業開展普法宣傳教育活動,將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納入年度普法考試范疇。
14.積極利用廣場、小區、公交站臺、公園等群眾公益性活動場所及報刊、網絡、微信微博等載體設施開展普法教育,打造法治宣傳新陣地。推動轄區各村居(社區)“一校”(農村法制學校)、“一欄”(法治宣傳專欄)、“一書屋”(農家書屋)建設,“農村法制學校”教學工作做到計劃、課時、師資、教案(教材)“四落實”;“法治宣傳專欄”做到及時更新;農家書屋應配備法律圖書80冊以上,并建立借閱制度,方便村(居)民學法。在轄區公路沿線、場鎮廣場、農集貿市場等位置,粉刷一條以上醒目的法治宣傳標語。
15.積極組織轄區民間文藝團隊開展法治文藝表演活動。加強轄區法制文藝骨干的培訓,建立一支專兼職結合的法制文藝宣傳隊伍。
16.圍繞全縣中心工作,每年利用“愛民月”、“三月法治宣傳月”、“3.8婦女節”、“3.15消費維權日”、“6.26國際禁毒日”、“消防日”、“農民工日”、“12.4法治宣傳日”等重要普法節點及法治宣傳專項活動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法治宣傳教育活動;組織開展網上學法競賽活動,轄區領導干部、公務員、企事業經營管理人員、村(社區)兩委干部參賽率達100%。
17.及時在“三下鄉”、農民工返鄉、農村農閑期間,組織普法宣傳教育隊伍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活動。
四、依法執政
18.建立決策合法性審查制度、決策專家論證和風險評估制度、重大決策責任追究制度,推進依法科學決策。
19.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行政執法公示制、行政執法案件評議制和執法過錯追究制,行政首長行政應訴出庭率(行政復議參與率)達100%,行政訴訟(行政復議)被撤銷的比例不高于5%。
20.積極推進黨務政務公開,建立重大情況黨內通報制度,保障黨員知情權。健全黨(工)委議事決策規則,貫徹落實民主集中制。
21.支持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履職,人大代表議案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結率均達100%。
22.健全完善黨政廉政建設組織工作體系,高度重視紀檢監察部門提出的建議意見。經常性地開展干部職工廉政教育和黨性作風教育。規范機關事業干部選拔的民主推薦工作,鄉鎮(街道)領導干部不違法干預縣組織人事部門組織的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和機關事業單位干部招錄工作。
五、依法行政
23.制定規章制度符合法定權限和程序,不與法律法規相抵觸,并按相關規定全部備案審查。重大政策、重大項目和關乎民生等事項,堅持社會公示或公開聽證等制度。
24.大力推進“1+X”模式法律顧問制度,轄區法律顧問聘請達100%。積極發揮法律顧問作用,在作出重大行政決策和簽訂重大合同前,聽取法律顧問意見。
25.按要求定期公開財政預算、公共資源配置、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社會保障等領域的政府信息。堅持依法公開并一次性告知行政管理相對人辦理行政審批事項的有關依據、條件和程序。
26.認真開展行政執法“五清理、四規范”工作,明確執法權限,規范執法行為,完善落實制發過錯責任追究制度,確保轄區無一例執法違法(侵權)行為發生。
六、依法治理
27.圍繞平安建設目標任務,針對轄區人民群眾關注的熱難點問題,協調和組織相關部門開展專項治理活動。
28.街道鄉鎮“六位一體”、村居(社區)“七位一體”社會管理綜合治理機制健全,管理組織及服務網絡健全。
29.夯實基層治保組織和聯防隊伍,強化治安防控,配合相關部門加強對社區矯正對象、刑釋解教人員和吸毒人員等重點對象的管控,重新違法犯罪率和七類可防性案件發案率控制在有關范圍內。
30.加強人民調解、信訪及法律援助工作,實現糾紛調解成功率不低于95%,信訪事項辦結率不低于85%,法律援助群眾滿意率達95%以上。
31.抓好安全事故防范工作,強化轄區建筑、煤礦、非煤礦山等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法制安全教育。加大街鎮建筑和林區火災隱患排查力度。
32.加強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每年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流動人口法治宣傳教育活動,確保轄區無因服務管理不到位發生的流動人口嚴重違法犯罪現象。
33.積極推進基層民主法治建設,加強轄區“民主法治示范村居(社區)”、“學法用法示范單位(機關)”、“誠信守法示范企業”、“依法治校示范校”創建工作的指導,轄區85%行政村、75%的社區分別達到“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區”創建標準。
七、工作成效
34.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宣傳有成效,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經驗和做法被中央、省市、縣各類媒體刊發報道。
35.依法治理和法制工作隊伍建設有成效,本級政府或轄區村(社區)的依法治理工作及相關干部獲上級命名表彰。
“六五”普法總結驗收標準
(部門、單位)
一、組織領導
1.黨組(黨委)制定本系統、本單位“六五”普法規劃,及時啟動“六五”普法工作;每年制定工作計劃或要點,年初有工作部署按照,年度有總結。
2.定期研究部署本單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及時解決工作存在的問題。
3.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并及時進行調整充實,明確職責,落實專人負責本單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二、保障機制
4.建立健全本單位普法依法治理年度目標考核制度,將其納入平安建設目標考核內容中,與所屬部門(單位)簽訂責任書,定期進行檢查督促和指導。
5.建立健全經費保障制度。每年有固定普法經費,做到專款專用,能夠保障普法依法治理各項工作的完成。
6.檔案管理規范、有序,資料齊全,分類清楚,按時上報有關文件、工作開展情況(信息)和工作圖片、數據報表。
三、法治宣傳教育
7.制定本部門、本單位領導干部及公務員學法用法工作意見或實施方案。建立本部門、本單位領導干部、公務員及所屬企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學法制度。
8.將憲法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等重點普法內容納入機關干部教育培訓課程,積極購買或匯編普法學習和宣傳資料(教材、刊物、宣傳冊、掛圖、視聽資料)。制定年度學習計劃,及時組織開展學法教育培訓活動,班子成員專題法制理論和法律知識學習每年不少于3次,全年學法不少于50學時;干部職工每年法律知識集中培訓不少于2次,全年學法時間不少于40學時,全員培訓率達100%。做到有學法筆記、學法心得。領導干部年度述職報告中有學法用法內容。
9.領導干部、公職人員參加年度法制理論知識考試的參考率和合格率均達98%以上。組織單位新提任領導干部、司法和行政執法人員參加新提任領導干部法制理論知識考試、司法和執法培訓活動,參考率、合格率、培訓率均達100%。
10.積極參與“三月法治宣傳月”、“12.4全國法治宣傳日”等主題宣傳活動和廉政教育主題宣傳活動;組織開展網上學法競賽活動,單位干部職工參賽率達100%。
11.圍繞全縣中心工作,結合部門職能特點,積極開展部門法規宣傳和“法律八進”活動。
12.建立完善本單位網站的法制欄目,充分利用單位櫥窗(專欄)或戶外宣傳載體設施開展形式多樣的法治宣傳教育活動和法治文化建設工作。宣傳專欄每年要有有2期以上法制主題內容。積極利用群眾公益性活動場所,開展法治文化陣地建設工作。著力創建電視、報刊、微信微博等媒體普法陣地。
13.加強本單位法治工作隊伍建設,積極培養法治宣傳骨干。
四、依法治理
14.制定規章制度符合法定權限和程序,不與法律法規相抵觸,并按相關規定全部備案審查。重大政策、重大項目和關乎民生等事項,堅持專家論證、社會公示或公開聽證制度。
15.建立決策合法性審查制度、決策專家論證和風險評估制度、重大決策責任追究制度,推進依法科學決策。
16.積極聘請法律顧問,發揮其作用,在作出重大行政決策和簽訂重大合同前,聽取法律顧問意見。
17.建立完善行政審批制度,逐步減少行政審批項目,行政審批大廳(窗口)建設規范,運行良好。
18.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行政執法公示制、行政執法案件評議制和執法過錯追究制,行政首長行政應訴出庭率(行政復議參與率)達100%,行政訴訟(行政復議)被撤銷的比例不高于5%。
19.加強電子政務建設,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制度機制健全,依法、及時、準確向社會公開辦事機構、崗位職責、辦事制度和辦事程序,為群眾咨詢、投訴、提出建議意見提供便利。
20.積極開展“學法用法示范單位(機關)”創建活動,做到有工作部署,有實施方案,明確人員具體負責,按標準進行創建。
21.圍繞平安建設目標任務,針對本部門、本系統人民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組織、協調、配合相關部門開展各種專項治理和管理服務活動。
22.建立完善信訪工作機制,及時處理群眾信訪工作,暢通信訪渠道。
23.健全工會或職工代表大會組織工作制度,職工通過工會或職工(代表)大會有效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權利。依法保障職工合法權益。
24.建立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領導干部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有效執行。
五、工作成效
25.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宣傳有成效,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經驗和做法被中央、省市、縣各類媒體刊發報道。
26.依法治理和法制工作隊伍建設有成效,單位普法依法治理單項工作及相關干部獲上級命名表彰。
“六五”普法總結驗收標準
(學校)
一、組織領導
1.制定“六五”普法規劃,每年對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做到年初有計劃,年度有總結。
2.定期研究部署本單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及時工作存在的問題。
3.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并及時進行調整充實,明確職責,落實專人負責工作。
二、保障機制
4.建立健全本單位普法依法治理年度目標考核制度,將其納入年度目標考核內容中,與所屬處(室)簽訂責任書,定期進行檢查督促和指導。
5.建立健全經費保障制度。每年有固定普法經費,能夠保障普法依法治理各項工作的完成。
6.檔案管理規范、有序,資料齊全,分類清楚,按時上報有關文件、工作開展情況(信息)和工作圖片、數據報表。
三、法治宣傳教育
7.制定本校教職工、學生學法用法工作意見或實施方案。建立健全教職工學法用法及青少年學生法制教育制度。
8.將憲法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等重點普法內容納入教職工政治業務學習課程,積極購買或匯編普法學習和宣傳資料(教材、刊物、宣傳冊、掛圖、視聽資料)。制定年度學習計劃。組織教職工開展普法學習活動,做到有教材、有筆記、有考核。參加普法考試合格率達98%以上。
9.開設法制安全教育課,并納入學校教學計劃,且每月不少于2課時,做到計劃、課時、教材、師資、經費“五落實”。
10.以開展法制課教研教學、法制課教學培訓等活動形式提高法制教師授課水平。
11.積極聘請法制副校長或法制輔導員,并設固定的辦公地點,有明確的工作職責和工作計劃。每學期至少開展4次專題法制教育。
12.充分利用班團隊活動、學生社團活動、節日紀念日活動、儀式教育、社會實踐活動等多種載體,開展多形式的法治宣傳和主題實踐活動。主題實踐活動每年不少于1次。積極組織學校教職工參加“百萬市民學憲法”網上法律知識競賽活動,實現參賽率達100%。
13.充分利用校園廣播、電教設施、板報、櫥窗、圖書室等陣地載體開展普法教育活動。學校建有固定法治宣傳專欄(櫥窗),且按季度定期更換內容。
14.加強學校法制副校長、普法聯絡員等普法師資隊伍教育培訓工作,每年對學校法制副校長、法制輔導員開展1次以上法制教育能力培訓活動。
四、依法治校
15.根據相關規定,依法制定或修改學校管理章程,并經教育行政部門審定。
16.建立完善教育教學制度、學籍管理制度、人事工作制度、師資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后勤保障等制度,并按照制度規范辦學活動,依法開展教育教學活動。
17.合法設置校內機構,有明確的職責分工和崗位目標,明確的工作要求和具體的工作措施。
18.健全并落實校務公開制度,堅持民主管理監督機制,建立學校、社會、家長“三結合”聯系制度,成立“家長學校”(家長委員會),并定期開展活動。
19.依法聘任依法聘任教師,保障教師實施教育教學活動和開展其他相關工作合法權利。
20.保障教師工資和相關福利待遇。依法維護學生受教 育權,尊重學生人格及其他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
21.依法建立工會和教職工代表大會,教職工能通過工會和教職工代表大會有效行使民主和管理監督權利,學校能及時采納和吸收合理化建議和意見。
22.積極開展“平安校園”建設和“依法治校示范校”創建活動,制定工作計劃(方案)、落實工作措施,按標準開展工作。
23.建立重大事項決策制度,學校做出重大決策、重要發展規劃、對外簽訂的重要合同等程序合法。
24.健全監督機制,有明確的監督保證工作制度,有具體措施和工作記錄。
五、工作成效
25.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宣傳有成效,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經驗和做法被中央、省市、縣各類媒體刊發報道。
26.依法治理和法制工作隊伍建設有成效,單位普法依法治理單項工作及相關教職工獲上級命名表彰。
“六五”普法總結驗收標準
(企業)
一、組織領導
1.制定“六五”普法規劃,每年對法治宣傳教育和依法治企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做到年初有計劃,年度有總結。
2.定期研究部署本單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及時工作存在的問題。
3.建立企業法律事務機構,充分履行法治宣傳教育和依法治企職能,人員到位。
二、保障機制
4.建立健全法制建設年度目標考核制度,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納入企業管理或績效考核內容,與所屬車間、后勤機關簽訂責任書,定期對普法依法治理單項內容進行檢查督促。
5.企業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經費有保障,能根據企業發展需要,逐年有所增加。
6.檔案管理規范、有序,資料齊全,分類清楚,按時上報有關文件、工作開展情況和工作圖片、數據報表。
三、法治宣傳教育
7.制定本企業經營管理人員、職工學法用法工作意見或實施方案。建立健全本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務工人員學法用法制度、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制度和法律顧問制度。
8.根據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和“六五”普法規劃要求,制定年度企業學法工作計劃,調整完善課時內容。
9.組織經營管理人員、職工開展學法活動。中層以上經營管理人員集中學法不少于40小時,職代會集中學法不少于2次,職工法制教育培訓不少于2次。
10.利用圖書室、宣傳欄建立職工學法陣地。積極利用“安全生產月”、“12.4全國法制日”開展職工學法活動;組織經營管理人員,動員企業職工參加網上學法競賽活動,實現經營管理人員參賽率達100%。
11.及時組織經營管理人員參加年度法制理論知識考試,參考率和合格率均達100%。
四、依法治企
12.積極推進企業法律事務隊伍建設,制定培訓交流計劃,落實繼續教育辦法措施。
13.依法制定和執行董事會、黨委會會議決策制度。制定和執行勞動紀律、職工守則、安全生產、財務管理、合同管理、環境保護、安全保衛等各項規章制度。規章制度執行率、重大合同法律審核率100%。
14.企業聘請法律顧問,積極發揮法律顧問作用,在作出重大決策前,充分聽取法律顧問意見和建議。
15.建立職代會制度,依法選舉職代會代表,職代會代表充分履職,積極討論決策涉及職工利益的重大事項。
16.建立廠務公開制度,以多種形式及時、準確公開廠務,保障職工知情權。
17.建立并良好運行職工工資集體協商和支付保障機制、企業矛盾糾紛糾紛調處機制,依法保障職工合法權益。
18.積極開展“誠信守法示范企業”創建活動,根據創建指導標準,制定工作計劃(方案)、落實工作措施,按標準開展工作。
19.積極重視職工關心的勞動保障、生產安全等熱點難點問題,開展有針對性的法治宣傳教育和專項治理活動。
五、工作成效
20.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宣傳有成效,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經驗和做法被中央、省市、縣各類媒體刊發報道。
21.依法治理和法制工作隊伍建設有成效,單位依法治企工作及相關干部獲上級命名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