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院治安巡邏制度
- 更新時間:2021-01-24 09:51:11
-
規章制度
以下是為您推薦的《學院治安巡邏制度》,希望能對您的工作、學習、生活有幫助,歡迎閱讀參考!
學院治安巡邏制度第1篇
為確保學院人身和財產的安全,加強對院內及周邊的有效監控,及時發現各類安全隱患,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各類安全事故,維護良好的治安秩序,特制訂本制度。
一、治安巡邏目標
1、確保學院不發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群體性事件和災害事故,力爭將盜竊等一般性治安案件的發生率降低到最小程度;
2、加強交通、攤點、大型活動、廣告張貼、外來人員等治安秩序管理,創建穩定、安全、文明、和諧的校園環境。
二、治安巡邏任務
1、巡邏檢查學院內各重點要害部位的消防器材及設施是否在原位,是否能正常使用,消防安全通道是否暢通;
2、下班期間檢查各處的水電門窗是否關好、鎖好,是否存在火災、盜竊等安全隱患;
3、及時排除學院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糾正車輛亂停亂放現象;
4、檢查并及時處置未經批準的院內流動商販、擺攤設點、亂貼廣告、懸掛橫幅等影響環境秩序的現象;
4、發現并報告院內的突發群體性事件和治安災害事件,及時制止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治安巡邏要求
1、巡邏人員要熟記火警、盜警和當地公安派出所的電話號碼,熟悉校內各重點要害部位、部門以及各學生宿舍樓棟的所在的位置,熟悉公共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的分布情況和使用方法等;
2、巡邏人員要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必須按時到崗,盡職盡責,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酗酒、不睡覺等與巡邏無關的任何活動,嚴禁私自調班,杜絕巡邏時漏崗、脫崗、拖拉、推諉等現象,保證巡邏工作的正常、連續運轉;
3、巡邏人員在上崗時,必須統一著裝并佩戴好執勤巡邏標志,舉止文雅、文明執勤,要細致地檢查每處角落,做到巡邏到位;
4、巡邏期間發現重大治安案件和突發事件時,巡邏人員應立即報警,要敢于挺身而出,勇于同違法、違規、違紀人員做斗爭,果斷處理,努力控制事態和制止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遇到火災等治安災害事故時,要立即報告并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組織實施撲救;對未經批準的流動商販、擺攤設點、亂貼廣告等行為,要及時制止并負責將其帶離學院;
5、要根據違紀、違法行為的特點,確定巡邏的時間、路線和守候地點,以便及時發現和阻止違法犯罪活動;
6、巡邏時應嚴格按照規定的巡邏路線、時間、目標進行巡查,時刻保持警惕,一旦發現可疑人員和物品,應主動上前進行盤問和檢查,并及時向值班領導匯報;
7、白天巡邏的時間,每隔30-40分鐘一次,夜間則按不同路線,每隔20-30分鐘一次。按規定時間進行交接班,并認真填寫好每次的巡邏記錄;
8、對巡邏人員在巡邏期間因不負責任、玩忽職守,以致發生刑事案件、治安災害事故和其他嚴重治安問題的,將追究直接責任者和相關領導的責任,視情節輕重,分別由本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制裁;或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處罰;觸犯刑律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學院治安巡邏制度第2篇
為加強學校安全、文明建設,確保學校及師生財產、人身安全,加強校園巡查,對校園內外實施有效監控,及時發現安全隱患,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建立良好的校園秩序,保證學校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訂本制度。
一、治安巡邏隊成員
學校值周領導、校中層值日領導、值日班主任及干事。
二、工作紀律
1、值班人員要忠于職守,堅守工作崗位,全員參與。堅持實行校門口全程值班、校內外定時巡查制度。重點時段加強巡查,重要部位要認真檢查,閑雜人員要嚴格盤查,安全隱患堅決排查,要加強巡邏密度和次數,確保校園安全。
2、值班人員按時交接班,不遲到、不早退,不得擅自脫離崗位,值班時間保證通訊暢通,一呼即到,不拖拉,不推諉。
3、值班領導交接班時要認真填寫安全巡邏情況記錄,以明確各自的責任。
4、值班人員禁止酗酒后上崗或在值班期間酗酒,要迅速準確地處理突發事件。
5、值班人員在工作過程中,必須遵紀守法,文明執勤,對違紀違規現象實行責任追究制。
三、工作職責
1、對校園巡查,做好防火、防盜、防觸電、防危險游戲活動、防打架斗毆工作,確保教學區、宿舍區、灶房、保管室等重點部位的安全。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要報告,消除隱患。
2、學生宿舍關燈后,要巡查學生宿舍,檢查學生就寢人數和就寢安全,發現學生違反就寢管理制度和不安全行為,要及時進行教育。
3、值班人員應加強校園巡邏,對校園實施有效的監控,加強學生上課、自習紀律管理(教學樓梯口的學生疏散由上節課任課教師在對應樓梯口組織),發生治安事件要及時制止和報告,并積極主動處理。
4、在校園內發現可疑人員要積極主動盤問,核實身份。
5、發生突發事件要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及時、果斷地處理,控制事態,并及時報告。
四、工作考核
1、在交接班時間,凡晚到10分鐘者視為遲到,提前10分鐘離開者視為早退,值班過程中擅自脫離崗位30分鐘者視為曠工。
2、校值周領導負責檢查值班人員工作紀律和工作完成情況,發現未遵守工作紀律和未認真完成工作的情況,將作登記,作為獎懲的依據。
3、曠工、不履行工作職責,造成治安責任事故,將承擔事故調查處理責任,情節嚴重的將依法承擔經濟、行政和法律責任。
學院治安巡邏制度第3篇
巡查制度是杜絕學校安全事故的最有效辦法,為了確保學校的絕對安全,學校建立了24小時校園巡查制。具體制度如下:
1、學校實行晝夜 24小時巡邏值班制度,值班人員要嚴格遵守值班紀律,堅守崗位,盡職盡責,不得擅自離崗或私自讓他人替崗,嚴禁進行與值班職責無關的任何活動。定時對自己負責的范圍進行巡查,細致地檢查每—個角落。認真做好巡查記錄。
2、值班巡邏人員要按時到崗,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到不漏崗,不脫崗,保證值班巡邏工作正常、連續運轉。未處理完的當班事務,要給接班人員交待清楚。
3、做好全天候校內巡邏工作,特別加強對學校重點部位的巡邏查看。放學時間巡邏,要注意查巡各樓層、各教室的門窗、用電設備的關閉情況,做好防火防盜、防觸電工作,確保師生人身安全,保證公私財物不受損失。白天巡邏的主要任務是維護校園正常秩序,清理校園無關人員,嚴防社會閑散人員進校滋擾。夜晚巡邏的主要任務是保護好設施、財產和物資的安全,保護好師生員工宿舍區、生活區的安全。在巡邏中,要清理在校園內閑雜人員,密切注意盤查、詢問各種可疑人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上報學校。
4、值班巡查人員必須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質和業務能力,要有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會妥善處理本崗位的險肇事故,會報警。
5、值班巡查人員必須保持高度警惕,危險時刻挺身而出,勇于同違法、違規、違紀人員做斗爭,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加以制止或處理,遇到難以解決的問題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6、隨時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各項任務。
7、對在值班巡查期間擅自外出、玩忽職守,發生治安案件和災害事故,造成財產、人身安全損害者,學校將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