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區縣文明委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 更新時間:2015-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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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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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縣文明委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xx縣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是縣委、縣政府主管精神文明建設的領導機構,負責規劃、組織、協調、指導全縣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為進一步明確文明委各成員單位的工作職責,充分發揮成員單位在全縣精神文明建設中的優勢和作用,構建起分工協作、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大文明”格局,形成組織動員各方力量推動精神文明建設的合力,現將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明確如下。
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發揮綜合服務、統籌協調作用,協調全縣性精神文明建設重大活動,對縣委、縣政府及縣文明委交辦給各部門、單位涉及精神文明建設重要事項的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協調以縣委、縣政府名義印發有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的重要文件;協調縣領導出席全縣性精神文明建設重要會議和活動。
縣人大辦公室:為縣人大常委會審議全縣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情況、開展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做好各項服務工作,推進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促進全縣四個文明建設。為縣人大常委會組織人大代表對全縣精神文明創建工作進行視察、檢查做好服務工作。收集、歸納各級人大代表對全縣精神文明建設及創建全國文明縣城的意見和建議。
縣政協辦公室:組織縣政協委員協商討論全縣精神文明建設規劃,對全縣精神文明創建工作進行調研、視察,突出意見和建議,及時反映在精神文明建設創建活動中群眾普遍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
縣紀委:從黨風廉政教育入手,抓好黨員干部黨性教育和廉政教育,提升黨員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質,增強黨員干部拒腐防變能力。牽頭糾正和治理行業不正之風。協助對縣級以上文明創建單位審核把關。
縣委組織部(縣委“兩新”工委):加強干部隊伍思想道德建設,強化干部理想信念、從政道德教育,將文明禮儀、公民道德等內容納入領導干部培訓規劃。抓好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發揮黨員干部在精神文明建設中的表率作用。將愛崗敬業、誠實守信、孝老愛親等道德品質作為干部考察依據,促進黨員干部文明素質提升。
縣委宣傳部: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理論研究和宣傳教育,在全社會傳播和培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貫徹《關于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意見》和《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以誠信建設和文明習慣養成為重點,抓好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教育,提升市民文明素質。把握正確輿論導向,協調、組織有關新聞單位做好精神文明建設典型宣傳,創作生產文藝精品,弘揚傳統文化和文明新風。協調有關部門開展“掃黃打非”活動,凈化社會文化環境。牽頭組織開展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活動,推動志愿服務和社會誠信建設。
縣委統戰部:加強與黨外人士的聯系,發揮他們在精神文明建設工作中的積極作用。引導統一戰線各界人士圍繞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積極建言獻策,發揮參政議政和民主監督作用。加強對宗教活動場所的管理,引導群眾參與合法的宗教活動,抵制封建迷信。
縣委政法委:指導全縣政法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推動政法系統文明單位、文明行業創建。加強政法隊伍建設,提高廣大干警的政治素質、業務能力、職業道德和文明執法水平。弘揚見義勇為精神,保障見義勇為人員的合法權益。
縣直機關工委:將縣直機關精神文明建設納入機關黨建工作總體目標管理,牽頭抓好縣直機關文明單位創建工作。加強機關思想道德建設和作風建設,提高機關干部職工文明素養, 塑造勤政高效、求真務實、廉潔從政、文明服務的良好形象,在公民道德建設中發揮示范作用。組織機關黨員干部職工開展志愿服務行動,推動機關志愿者組織建設。
縣委老干局:充分發揮“五老”等資源,積極組織開展關心下一代、學雷鋒志愿服務、慈善捐款、扶貧幫困、傳承和發揚傳統文化、環保、普法宣傳等活動,組織“五老”人員參與文明縣城創建,推動全縣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縣發展改革委:將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納入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配合有關部門制定精神文明建設重點工程和文化基礎設施建設規劃,督促和協調有關部門抓好落實。
縣財政局:將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并隨著經濟發展、財政收入增長,逐步加大對精神文明建設的投入。安排相應的文明創建經費。根據縣委、縣政府、縣文明委的部署,落實精神文明建設活動的資金投入。對列入財政支持的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及文化設施給予經費保障。
縣經濟信息委:負責企業的精神文明建設的指導、協調、督促,組織開展創評文明企業活動。
縣教委:加強師德師風建設,提高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充分發揮教師在精神文明建設中的基礎作用。加強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行為準則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行為習慣。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機制,構筑學校、社會、家庭、學生“四位一體”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網絡。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作為中小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內容,貫穿到日常教學之中,引導中小學生增強對核心價值觀的認知、認同。開展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教育,指導各類學校開展“做一個有道德的人”主題教育活動。加強校園文化建設,美化校園環境,抓好各類學校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
縣城鄉建委:對城鄉發展進行科學規劃,不斷完善城市文明教育和社會服務設施。加強建筑企業誠信體系建設,規范戶外公益廣告,利用各類社會媒介和建筑工地圍擋開展“講文明樹新風”公益廣告宣傳教育,組織開展文明施工宣傳。加強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和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推行市容環衛責任區制度,促進城市環境衛生、管理有序。加強市民社會公德和行為規范教育。抓好本系統文明單位、文明行業、文明服務示范窗口建設。
縣交委:指導全縣交通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搞好交通法規宣傳教育,倡導文明交通理念,增強人民群眾交通安全意識。加強交通服務窗口行業誠信體系建設。組織交通運輸行業開展學雷鋒志愿服務活動。加強公共運輸從業人員素質教育,提高交通系統車、船、站、碼頭等窗口服務質量,提升公共交通行業社會滿意度。
縣農委:指導全縣農業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工作,配合開展“文明村鎮”、“十星級文明戶”創建活動。以整治農村“臟、亂、差”為重點,抓好農村改水改廁、環境衛生、街道修整和村鎮綠化等工作,引導農民移風易俗。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三下鄉”活動和城鄉共建精神文明創建活動,以及農村群眾性文體活動,為農民群眾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食糧。
縣商務局:指導全縣商貿企業精神文明創建和優質服務承諾活動。組織開展商業職工職業道德教育活動,會同有關部門抓好“山城百店無假貨”示范街、店創建評比工作,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推進社會誠信建設。協同有關部門推進“餐桌文明”行動。
縣公安局:組織交通法規宣傳教育,建立制度化保障措施,倡導文明交通。加強出入境管理,宣傳和倡導文明旅游。組織開展網絡、手機、熒屏、聲頻凈化整治工作,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環境。加強公安系統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文明執法教育宣傳,提升公安干警思想素質和業務能力。加強公安系統文明行業創建工作,開展警民共建活動,選樹先進典型,樹立公安隊伍良好社會形象。
縣民政局:指導全縣民政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推進文明社區、文明村創建工作。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組織開展社會捐贈活動,倡導“助人為樂”道德風尚。倡導移風易俗,革除陳規陋習,婚事新辦,喪事簡辦,積極推進殯葬改革。推動社區志愿服務制度化建設和民間志愿者(義工)組織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查處非法社團和社團違法活動。
縣司法局:深入開展法律進社區、進農村、進學校等普法宣傳,教育引導廣大干部群眾依法行政、依法辦事、依法履行義務和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加強人民調解工作,健全鄉鎮、村社人民調解委員會,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維護社會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化解社會矛盾。加大《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營造良好法治環境。加強法律服務行業誠信建設,提高執業水平和社會公信力。
縣環保局:加強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推動熱愛自然、保護生態、凈化環境的生態意識、環境意識和可持續發展意識教育。推動開展環境保護志愿服務活動,加強清理白色垃圾、改善空氣質量、治理水源污染等工作,促進生態文明建設。
縣文化委員會:指導全縣文化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組織廣大文藝工作者和文藝志愿者創作文藝精品,培育基層文化人才,組織開展具有地方特色的群眾性節慶文化活動和文藝志愿服務活動,組織開展全民閱讀活動,豐富人民群眾精神文化生活,傳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健全和完善基層文化網絡,建設穩固的農村文化陣地。抓好文化工作人員職業道德教育,制止行業不正之風,培育先進典型。加強公共體育基礎設施建設,提高全民體育鍛煉水平。加強未成年人校外活動及相關場所管理,組織開展健康有益的文體、道德實踐和社會實踐等活動。依法加強文化市場的整頓、管理和監督,打擊制造和傳播文化垃圾的行為,堅持不懈開展“掃黃打非”專項斗爭。依法加強對文化經營場所的管理,配合有關部門加強未成年人校外活動場所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深入開展熒屏、聲頻、網絡、書刊“四凈”活動,積極營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文化環境。
縣衛生計生委:指導全縣衛生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加強醫療衛生系統行風建設,提高從業人員道德水平和職業能力,選樹先進典型,樹立醫療衛生行業嚴格執法、文明行醫、優質服務的良好形象。開展健康知識、衛生防疫及保健知識普及教育,促進人民群眾衛生習慣的養成和保健意識的增強。做好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各項政策宣傳,開展優質服務,倡導婚育新風。會同有關部門開展“三下鄉”、“四進社區”等活動,組織醫療衛生行業開展志愿服務活動。加強本機關、本系統的文明單位、文明行業創建和廉政建設,抓好鄉鎮衛生院優質服務工作,提高綜合服務水平。
縣旅游局:指導全縣旅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組織旅游“窗口”行業文明創建活動,開展旅游企業職工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教育,提升旅游行業服務水平,樹立良好的行業形象和城市文明形象。加強市場管理,打擊假冒偽劣旅游商品,教育和督促從業人員誠信守法、文明經營。加強文明旅游宣傳,教育和引導出入境旅游觀光團隊講文明禮儀,樹文明形象。
縣總工會:發揮各級工會組織的作用,加強職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教育,引導職工積極參與精神文明建設活動。加強進城務工人員職業能力和道德文明教育,保護進城務工人員的合法權益。宣傳和表彰各條戰線涌現出的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弘揚社會新風正氣。
團縣委:動員和組織廣大青少年參與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組織開展“青年文明號”、“青年志愿者”等文明實踐活動,做好青年志愿服務工作。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引導青少年樹立正確的世界觀、價值觀、人生觀。組織未成年人參加健康有益的文體、科普、道德實踐和社會實踐等活動,促進學校團隊活動制度化、常態化。協助有關部門開展思想道德建設和各類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拓展團組織參與精神文明建設的領域。
縣婦聯:動員和組織廣大婦女積極參與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積極開展“五好文明家庭”、“巾幗文明示范崗”、“好婆媳”等各類創建活動,選樹各行各業優秀婦女典型,宣傳和弘揚尊老愛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儉持家、鄰里和諧的家庭美德。組織廣大婦女參與志愿服務活動,不斷擴大“巾幗志愿者”的社會影響。開展關愛留守兒童和孤殘兒童工作,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環境。
縣科協:積極開展各類科普宣傳活動,提高全民科學文化素質。協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三下鄉”“四進社區”活動。發揮科技工作者在青少年科技教育中的作用,拓展科技教育的德育功能。加強科普設施和科普隊伍建設,推動科普志愿者組織建設。
縣殘聯:弘揚人道主義精神,推動全社會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履行應盡的法律義務。教育引導殘疾人自立自強,積極參與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
縣工商聯:引導和支持非公有制企業積極參與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做好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踐行誠信經營理念。引導會員企業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積極參與社會公益事業。
縣文聯:組織廣大文藝工作者和文藝志愿者積極參與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深入挖掘傳統文化精髓和思想道德內涵,開展多種形式的文藝創作和演出活動,不斷豐富群眾精神文化生活。組織開展文藝學術研討活動,開展文化藝術宣傳教育和推廣普及,提高市民文化素質和城市文化品位。
縣電視臺: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做好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典型的宣傳工作,及時宣傳報道精神文明建設成果及重大活動;組織采訪、拍攝、報道精神文明建設方面的先進典型,組織好優秀廣播影視作品的創作和播出,刊播各類公益廣告,傳播文明知識,為精神文明建設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方面的文化需求;加強廣播電視節目播出管理,堅持正確輿論導向,有宣傳精神文明創建工作的專欄、專題;加強廣告播出管理,嚴禁播出虛假廣告和內容不健康的廣告;完善廣播影視職業道德規范,加強職工職業道德教育,制止行業不正之風。
縣綜治辦:全面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加強對綜治領導責任制的檢查考核,實行綜治工作一票否決制;建立和完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機制,組織、協調各部門和社會各方面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定期分析研究社會治安形勢,堅持矛盾糾紛排查例會制度,做好維護社會穩定工作;深入開展基層創安活動,建立和完善社會的打防控體制,減少社會治安問題,增強群眾安全感。
縣愛衛辦:組織實施全縣改廁規劃,開展以改廁為重點,帶動農村環境衛生整治的農村愛國衛生工作;負責組織全縣城鄉除“四害”活動;牽頭開展創建“衛生城市”工作和全縣衛生單位創建工作,組織協調檢查全縣愛國衛生工作開展情況,組織開展創建衛生鄉鎮、衛生村活動,開展愛國衛生宣傳和健康教育活動。
縣文明辦:制定全縣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規劃,組織指導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建立完善工作協調會議制度、情況通報制度、信息反饋制度等,做好調查研究并提出意見建議。統籌指導全縣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組織協調和總體規劃全縣志愿服務工作,組織評選全縣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典型,總結推廣先進經驗。負責縣文明委日常工作,承辦縣文明委和縣文明委領導交辦事項。
縣工商局: 指導全縣工商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加強工商隊伍思想政治建設和職業道德教育,提高干部隊伍整體素質。加強各類廣告監管,凈化廣告市場,協同有關部門開展“講文明樹新風”公益廣告宣傳。依法打擊假冒偽劣產品、合同欺詐、走私販私等違法行為,保護誠信經營,維護市場秩序,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推動誠信市場建設。
縣地稅局、縣國稅局:指導全縣國稅、地稅系統精神文明創建,推動行風建設。加強稅務系統干部職工思想政治和職業道德教育,組織開展規范化服務、社會承諾活動,提升稅收服務水平。加大稅法宣傳,引導納稅人依法誠信納稅。
中和街道、烏楊街道、平凱街道:加強社區基礎設施建設,落實社區創建工作。完善居民自治管理組織,開展市民文明素質的教育活動。加強轄區環境衛生管理和環境綜合整治,開展對違法建設的拆除工作。指導轄區行政村的創建工作,開展“聯點共建”和文明社區、文明戶等創建工作。組建志愿服務隊伍,常態化開展社區志愿服務活動。完成市文明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縣文明委各成員單位要圍繞全縣精神文明建設總體要求和重點任務,立足本職、各負其責,把精神文明建設同業務工作、行業管理、社會治理更好地結合起來,將縣委、縣政府和縣文明委的工作部署落到實處,努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為“科學發展、富民興秀”提供強大的精神動力和道德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