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軟件開發保密協議
- 更新時間:2021-02-17 14: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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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書模板
以下是為您推薦的《軟件開發保密協議》,希望能對您的工作、學習、生活有幫助,歡迎閱讀參考!
軟件開發保密協議第1篇
甲方:
乙方:
為了保護甲乙雙方在商業和技術合作中涉及的專有信息(如本協議第一款所定義的內容),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簽訂如下協議:
定義:
專有信息的定義:
本協議所稱的“專有信息”是指所有商業秘密、技術秘密、通信或與該產品相關的其他信息,無論是書面的、口頭的、圖形的、電磁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數據、模型、樣品、草案、技術、方法、儀器設備和其它信息,上述信息必須以如下形式確定:
對于書面的或其它有形的信息,在交付接收方時必須標明專有或秘密,并注明專有信息屬于甲方或乙方。
對于口頭信息,在透露給接收方前必須聲明是專有信息,進行書面記錄,并注明專有信息屬于甲方或乙方。
“接收方”:本協議所稱的“接收方”是指接收專有信息的一方。
“透露方”:本協議所稱的“透露方”是指透露專有信息的一方。
權利保證:
“透露方”保證其向“接受方”透露的專有信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及其它權益。
保密義務:
“接收方”同意嚴格控制“透露方”所透露的專有信息,保護的程度不能低于“接收方”保護自己的專有信息。但無論如何,“接收方”對該專有信息的保護程度不能低于一個管理良好的技術企業保護自己的專有信息的保護程度。
“接收方”保證采取所有必要的方法對“透露方”提供的專有信息進行保密,包括(但不限于)執行和堅持令人滿意的作業程序來避免非授權透露、使用或復制專有信息。
“接收方”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協議的存在或本協議的任何內容。
使用方式和不使用的義務:
“接收方”同意如下內容:
“透露方”所透露的信息只能被“接收方”用于評價產品商業開發的可能性;
不能將“透露方”所透露的專有信息用于其它任何目的;
除“接收方”的高級職員和直接參與本項工作的普通職員之外,不能將專有信息透露給其它任何人;
無論如何,不能將此專有信息的全部或部分進行復制或仿造;
“接收方”應當告知并以適當方式要求其參與本項工作之雇員遵守本協議規定,若參與本項工作之雇員違反本協議規定,“接收方”應承擔連帶責任。
例外情況:
“接收方”保密和不使用的義務不適用于下列專有信息:
有書面材料證明,“透露方”在未附加保密義務的情況下公開透露的信息;
有書面材料證明,在未進行任何透露之前,“接收方”在未受任何限制的情況下已經擁有的專有信息;
有書面材料證明,該專有信息已經被“接收方”之外的他方公開;
有書面材料證明,“接收方”通過合法手段從第三方在未受到任何限制的情況下獲得該專有信息。
如果“接收方”的律師通過書面意見證明:“接收方”對專有信息的透露是由于法律、法規、判決、裁定(包括按照傳票、法院或政府處理程序)的要求而發生的,“接收方”應當事先盡快通知“透露方”,同時,“接收方”應當盡最大的努力幫助“透露方”有效地防止或限制該專有信息的透露。
專有信息的交回:
當“透露方”以書面形式要求“接收方”交回專有信息時,“接收方”應當立即交回所有書面的或其他有形的專有信息以及所有描述和概括該專有信息的文件。
沒有“透露方”的書面許可,“接收方”不得丟棄和處理任何書面的或其他有形的專有信息。
否認許可:
除非“透露方”明確地授權,“接收方”不能認為“透露方”授予其包含該專有信息的任何專利權、專利申請權、商標權、著作權、商業秘密或其它的知識產權。
救濟方法:
雙方承認并同意如下內容:
“透露方”透露的專有信息是有價值的商業秘密;
遵守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對于保護專有信息的秘密是有必要的;
所有違約對該專有信息進行未被授權的透露或使用將對“透露方”造成不可挽回的和持續的損害。
如果發生“接收方”違約,雙方同意如下內容:
“接收方”應當按照“透露方”的指示采取有效的方法對該專有信息進行保密,所需費用由“接收方”承擔;
“接收方”應當賠償“透露方”因違約而造成的所有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訴訟的費用、合理的律師酬金和費用、所有損失或損害等等。
保密期限:
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雙方的合作交流都要符合本協議的條款。
除非“透露方”通過書面通知明確說明本協議所涉及的某項專有信息可以不用保密,接收方必須按照本協議所承擔的保密義務對在結束協議前收到的專有信息進行保密,保密期限不受本協議有效期限的限制。
適用法律: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在所有方面依其進行解釋。
爭議的解決:
由本協議產生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約定本協議糾紛的管轄法院為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
生效及其它事項: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有中文和英文兩種文本,若在協議內容的解釋上有沖突時以中文文本為準。
本協議簽訂于 年 月 日,于簽訂之日生效,任何于協議簽訂前經雙方協商但未記載于本協議之事項,對雙方皆無約束力。
本協議及其附件對雙方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但若附件與本協議相抵觸時以本協議為準。
本協議包含如下附件:
附件一:
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蓋章: 蓋章:
軟件開發保密協議第2篇
甲 方:
乙 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印制
填 寫 說 明
一、本協議為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發布的員工保密協議示范文本,集團公司、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和資產經營公司各直屬單位簡稱所屬單位參照使用。
二、本協議甲方是用人單位,為中國石化(集團公司、股份公司、資產公司)所屬單位;乙方是勞動者,為與甲方形成勞動關系的員工,乙方應在合同中準確填寫身份證號碼。
三、本協議中的空格( )必須填寫:
第五條第二款空格內的年限,原則上為 3 年,雙方也可另行商定;
第八條(b)有限期保密時間原則上不低于 10 年;
第十二條違約金金額由甲方根據乙方的涉密程度確定;
第十八條協議簽訂地為甲方所在地。
四、簽訂本協議書,甲方必須使用本單位合同專用章,不得使用內部職能部門章或其他業務專用章代替;不得使用復印件。乙方本人應使用簽字筆或鋼筆簽字。 五、本協議書在乙方上崗前簽訂。可以單獨簽訂,也可以作為勞動合同附件。簽訂后甲方所執原件由人事部門存檔。 六、實習、借用人員等不能與甲方形成勞動關系的員工,如可能涉及甲方商業秘密的,應與甲方簽訂專門的保密協議。 員工保密協議甲方(企業名稱):乙方(員工姓名): 身份證號碼: 鑒于乙方在甲方任職,工作中將接觸并知悉甲方商業秘密,根據乙方的工作性質和崗位和應盡的義務,雙方就乙方在任職含離、退休后單位返聘期間及離職以后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簽訂如下協議,以共同信守: 第一條 雙方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承擔甲方交給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商業秘密等,有關的知識產權等屬于乙方職務成果,均屬于甲方所有。甲方有權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和商業秘密,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 上述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和商業秘密產生后,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不得私自保留。乙方根據甲方的規定與要求,應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協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以甲方名義進行申請、注冊、登記等。 上述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中,作品的 、專利發明人或設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應由甲方署名的除外)計人在專利文件中寫明自己是發明人或設計人的權利、取得個人榮譽和獲得個人獎勵等權利由作為發明人、創作人或開發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上述權利并協助乙方行使這些權利。 第二條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甲方、中國石化業務不相關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商業秘密等,乙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按照中國石化有關規定辦理非職務發明手續。經甲方核實并書面同意,確實屬于非職務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識產權。 乙方沒有書面聲明的,推定其屬于職務成果,由甲方享有相關知識產權。即使日后證明為非職務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追究甲方此前的任何經濟責任。乙方聲明后,甲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仲裁或訴訟等司法途徑解決。 第三條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的和其他形式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于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于甲方的(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負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以保持其秘密性。 第四條 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發布、出版、傳授、許可、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屬于甲方的(或者雖屬于第三人但甲方負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商業秘密。更不得私自許可或轉讓上述商業秘密。 第五條 由于工作關系,乙方已知悉甲方的商業秘密,因此,乙方承諾: (1)在甲方任職期間,不到與甲方生產同類產品、經營同類業務、或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兼職,也不組建或參與組建、或參股這樣的單位。但事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2)自甲乙雙方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包括但不限于勞動合同期滿、離退休、調動、辭職、辭退、自動離職、除名等,以下簡稱“離職”)之日起 年內,不到生產同類產品、經營同類業務、或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其 ,也不組建或參與組建、或參股這樣他用人單位任職(甲方關聯公司除外)的單位。但事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六條 根據乙方涉密程度,在乙方離職前雙方協商確定是否簽訂競業限制協議。該競業限制協議另行簽訂。雙方不能就競業限制協議達成一致的,不影響第五條(2)的效力。 第七條 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乙方離職之后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甲方的(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負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并不得擅自使用。 第八條 乙方離職后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下列第 種(沒有做出選 :擇的,視為無限期保密) (a)無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實際上已經公開;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離職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九條 乙方承諾,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時,不得非法使用任何屬于他人的商業秘密,亦不得實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
若乙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及相關損失;甲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及相關損失和侵權賠償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第十條 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商業秘密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屬甲方資產,均歸甲方所有。 第十一條 乙方應當于離職時,或者于甲方提出要求時,返還全部屬于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甲方商業秘密的一切載體,并按甲方的規定辦理有關交接手續;或按甲方的規定已經予以銷毀。 乙方離職時應保證將記載于乙方自有載體上的商業秘密立即刪除;不能刪除的,應當立即銷毀或無條件移交給甲方。 乙方應于離職時,向甲方書面保證已經全部歸還或銷毀上述資料及其他載體,不再持有記錄有甲方商業秘密的任何載體。 第十二條 乙方若違反本協議約定義務,應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大寫 元;無論違約金給付與否,甲方均有權依有關規定或合同約定解除與乙方的勞動關系。 乙方的違約行為致使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另行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相應損失。 上述違約金和賠償金應于甲方發出書面通知后七日內一次性付清。到期沒有支付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和其他福利中直接抵扣。甲方沒有行使直接抵扣權的,并不意味著甲方放棄其應有的權利。 第十三條 本協議提及的“商業秘密”指,不為公眾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技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制作方法、操作方法、控制方法、測試方法、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訣竅、客戶名單、貨源情報、產銷策略、生產成本、負債情況、重大訴訟、談判底線、標底及標書內容、行銷計劃、發展戰略、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等等。 本協議提及的“商業秘密”,既包括甲方及其關聯公司所有或持有的商業秘密,也包括雖屬于第三方所有或持有,但甲方負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 第十四條 本協議中所稱的任職期間,以乙方與甲方簽訂的書面勞動合同所約定的期間為準;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以實際形成勞動關系的期間為準。任職期間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而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場所內。 本協議中所稱的離職,是指甲乙雙方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包括但不限于勞動合同到期、離退休、調動、辭職、辭退、自動離職、除名等。 第十五條 雙方一致同意對本協議補充、修改時,以書面方式簽訂補充或變更協議。 第十六條 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仔細審閱過協議的內容,并完全了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十七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本協議于 年 月 日在 簽訂。經雙方簽署后生效。 :甲
方(蓋章)代表人: :乙方(簽名)
軟件開發保密協議第3篇
一、軟件開發的概念
軟件開發是根據用戶要求建造出軟件系統或者系統中的軟件部分的過程。軟件開發是一項包括需求捕捉、需求分析、設計、實現和測試的系統工程。軟件一般是用某種程序設計語言來實現的。通常采用軟件開發工具可以進行開發。軟件分為系統軟件和應用軟件,并不只是包括可以在計算機上運行的程序,與這些程序相關的文件一般也被認為是軟件的一部分。 軟件設計思路和方法的一般過程,包括設計軟件的功能和實現的算法和方法、軟件的總體結構設計和模塊設計、編程和調試、程序聯調和測試以及編寫、提交程序。
二、保密協議的概念
保密協議,是指協議當事人之間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書面或口頭信息,約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該等信息的協議。負有保密義務的當事人違反協議約定,將保密信息披露給第三方,將要承擔民事責任甚至刑事責任。
保密協議一般包括保密內容、責任主體、保密期限、保密義務及違約責任等條款。保密協議可以分為單方保密協議和雙方保密協議。單方保密協議是指一方對另一方單方面負有保密義務的協議。
三、軟件開發個人保密協議范本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國家、地方政府有關規定,在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甲方商業秘密保密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密內容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的甲方商業秘密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技術信息:技術方案、工程設計、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等。
2.經營信息:包括經營方針、投資決策意向、產品服務定價、市場分析、廣告策略等。
3.公司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條件,為乙方的發明、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應用和生產條件,并根據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從事經營、生產項目和科研項目的設計與開發,并將生產、經營、設計與開發的成果、資料交甲方,甲方擁有所有權和處置權。
3.乙方不得刺探非本職工作所需要的商業秘密。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進行新產品的設計與開發和撰寫論文向第三方公布。
5.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開甲方所擁有的未被公眾知悉的商業秘密。
6.雙方協定競業限制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內乙方不得到生產同類或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
7.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8.甲方安排乙方任職涉密崗位,并給予乙方保密津貼。
三、保密期限
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下列第____種。
1.無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實際上已經公開。
2.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離職之日起____年。
四、保密津貼
甲方同意就乙方離職后承擔的保密義務向其支付保密津貼,保密津貼的支付方式為:
五、違約責任
1.乙方如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應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萬元,同時,甲方有權一次性收回已向乙方發放的所有保密費。
2.如果因為乙方的違約行為造成了甲方損失,乙方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六、勞動爭議處理
當事人因本合同產生的一切糾紛由雙方友好、平等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本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
1.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審閱過合同內容,完全了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并知悉和認可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2.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抵觸,以本協議為準。本協議的修改必須采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3.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法律或政府主管部門的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