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實驗室面向本科生開放的管理辦法
- 更新時間:2011-06-20
-
規章制度
以下是為您推薦的《實驗室面向本科生開放的管理辦法》,希望能對您的工作、學習、生活有幫助,歡迎閱讀參考!
實驗室面向本科生開放的管理辦法
為加強實驗室管理,提高實驗室利用率,保障實驗室教學科研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辦法:
學生的實習、畢業設計及各類學生實驗技能競賽等開放實驗內容,指導教師提前一周向開放實驗室提出申請,填寫“沈陽農業大學學生開放實驗室申請表”
各開放實驗室應根據學生人數和實驗內容做好實驗室的實驗準備,并配備一定數量的指導教師及實驗技術人員。在實驗過程中,指導人員應注意加強對學生實驗能力、創新性科學思維方法和嚴謹治學態度的培養,并做好安全和開放情況記錄等工作。
學生進入實驗室前,應閱讀與實驗內容有關的文獻資料,準備好實驗設施方案等有關工作;學生進入開放實驗室,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遵守實驗室的各項規章制度。損壞儀器設備的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學生在實驗目的完成后,影響所開放的實驗室提交實驗報告、論文或實物等實驗結果。
開放實驗室應及時做好總結合交流工作,每年九月份將上一學年開展的開放實驗情況寫出書面總結,交學院存檔,并報教務處備案。
學院教學或實驗室分管領導直接領導本學院的實驗室開放工作,實驗室主任負責實驗室開放的具體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