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實驗室低值耐用及易耗品使用管理辦法
- 更新時間:2011-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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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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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低值耐用及易耗品使用管理辦法
低值耐用及易耗品范圍:
低值耐用及易耗品系指教學、科研等方面使用的不屬于固定資產的物品(即價值200元及200元以下,使用期一年以上的物品)。如儀器、儀表、教具、工具、量具;玻璃儀器、玻璃器皿;各種元件、器件、零配件;實驗小動物;勞動保護品等。
低值耐用品及易耗品的領取。
各實驗課指導教師根據所開實驗項目提出所需低值耐用品及易耗品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實驗室主任會同主管教學的副院長、系主任、教研室主任研究決定哪些購買,哪些借用,哪些不買。
凡設備科有的低值耐用品和易耗品,由專人去設備科開票,回來后由實驗室主任檢查簽字再由主管教學的副院長復查簽字后去設備科領取,領回后按要求分別登記上帳,然后由專兼職實驗人員領回上帳。
凡設備科沒有,而設備科同意教師自行購買的低值耐用品及易耗品由專兼職實驗人員自行購買,然后由實驗室主任檢查簽字,再由主管教學的副院長復查簽字后到設備科報帳。
低值耐用品及易耗品的保管。
實驗室的低值耐用品及易耗品由實驗室主任負責建帳、登記、保管。
實驗室下屬各室正在使用的低值耐用品及易耗品由各室實驗員或兼職人員建帳、登記、保管、并要建立領用(借用)登記簿。
低值耐用品及易耗品建帳時,應登記品名、規格、數量、單位、金額。在帳簿啟用頁上保管登記人員要簽字,注明開始使用日期。交接帳時,要由交接人和監交人簽字,注明日期。
每年實驗室下屬各室應對低值耐用品及易耗品核對清點一次,并上報實驗室。
劇應有專柜,雙人雙鎖保管,單獨建帳,詳細記錄使用的消耗量。
低值耐用品及易耗品丟失、損壞的處理:低值耐用品及易耗品丟失、損壞要找出直接責任人,按儀器設備損壞丟失賠償處理辦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