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治理車輛超限超載目標責任書
- 更新時間:2014-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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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方案
以下是為您推薦的《2021年治理車輛超限超載目標責任書》,希望能對您的工作、學習、生活有幫助,歡迎閱讀參考!
范本1
2015年治理非法超限超載車輛工作目標責任書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全國和全省治理車輛非法超限超載工作有關要求,進一步強化我區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鞏固治超成果,建立長效機制,保護交通公路基礎設施,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和交通運輸安全,特制定本目標責任書:
一、治超責任
各村委會、各職能部門及各有關企業單位作為治理非法超限超載車輛工作的責任主體,單位行政一把手為第一責任人。
二、工作目標
1、各村及有關單位應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設立專門的治超聯絡員,完善治超制度、確保治超信息暢通、信息報送及時準確。
2、對轄區內的貨物運輸源頭企業進行排查摸底,嚴格監督,規范管理,并把企業的停產吉新增的情況及時進行統計,每月3日前報區治超辦。
3、工商、公安、土地、安監等部門按照相應的職責配合區治超辦取締本轄區內的非法生產、改裝、維修車輛企業和非法儲(售)煤場、砂石料場等貨源站場,從源頭上杜絕非法超限超載的行為。
三、獎懲措施
區領導組將不定期、不定時的對各村路段進行巡查和督查。對治超工作成績突出的在全區予以通報表彰,給予獎勵。對工作不力,任務完成不好的,責令向區治超領導組寫出書面報告,并通報批評。
范本2
治理車輛超限超載工作目標責任書
為了加大治超工作力度,進一步做好我市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強化地方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監督管理職責,確保治超工作取得實效,市人民政府與各鄉鎮(處、區)簽訂2015年度治理車輛超限超載工作目責任書。
一、責任目標
(1)嚴禁二軸車輛車貨總重超過20噸,三軸車輛車貨總重超過30噸、四軸車輛車貨總重超過40噸、五軸車輛車貨總重超過50噸、六軸以上車輛車貨總重超過55噸上路上橋行駛。
(2)嚴禁超限超載車輛駛出本轄區貨源地。
(3)基本杜絕非法改裝車輛上路行駛。
(4)超限超載車輛得到有效遏制,車輛超限超載率控制在5%以內。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要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加強領導,成立治超領導小組,落實工作專班,制定實施方案;與轄區內各行政村和相關部門層層簽訂目標責任書;組織轄區主要貨源企業簽訂承諾書,進行公開承諾,實行社會監督。
(二)突出重點,強化措施。
1、突出源頭治理。要對轄區重要貨源企業實行進駐監管、巡查監控、現場監測,規范貨運源頭單位車輛裝載行為,嚴禁超限超載車輛駛出貨源地;加強車輛管理,對上路行駛的非法改裝車輛責令恢復原狀;加強車輛非法改裝企業和維修點的治理整頓,嚴厲打擊車輛非法改裝行為。
2、強化重點治超。在重點路段設立綜合整治執法點,組織轄區鄉鎮工作人員、公安民警、交通民警、路政人員、質監人員,采取四班三運轉24小時工作機制,對超限超載車輛進行綜合整治。
3、實施整體聯動。統一領導、協調轄區內成員單位的治超行動,形成強大的市鄉聯動、部門聯動工作合力。
(三)加強督辦,狠抓落實。要嚴格按照相關法律程序進行超限超載檢測和處罰,杜絕徇私舞弊行為,確保治超工作的嚴肅性和實效性;要落實值班制度和信息報告制度,指定一名聯絡員加強與市治超領導小組辦公室和信息溝通與反饋,定期報送情況,及時有效處置各類突發事件;要對本地區治理超限超載工作定期進行檢查督辦,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三、檢查與考核
市政府對全市治超工作進行檢查考核,對治超工作成績突出、任務寫成好的鄉鎮(處、區),在全市范圍內予以通報表彰,并組織新聞媒體進行典型宣傳報道;對工作不得力、措施不到位、任務完成不好的,在全市通報批評,并以約談的方式督促改進。
市人民政府: 鄉鎮(處、區):
二〇一四年十
范本3
遵義市2015年治理超限超載運輸工作目標責任書
為了切實加大我市治超工作力度,強化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的監督管理職能,確保治超工作取得成效,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5]30號)和《遵義市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實施方案》(遵府辦發[2014]110號)要求,認真抓好治理超限超載工作的落實。
一、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省、市關于治理超限超載運輸工作的有關政策規定,切實做好各項工作。
二、 實行部門責任制,各部門的“一把手”為治理超限超載運輸工作的主要責任人;加強領導,成立機構,制定方案,明確責任,并建立長效機制。
三、將惡性超限運輸車輛控制在3.5%以內;禁止車貨總重超過55噸的超限運輸車輛上路過橋。
四、加強車輛登記管理,禁止非法和違規車輛登記使用;對不符合規定的車輛不得辦理經營許可證,不得核發道路運輸證。
五、規范治超行為;嚴格遵守治理工作“五不準”和“十條禁令”規定,進一步完善治理超限超載的有關政策,加強監督檢查,嚴禁發生亂收費、亂罰款和重復罰款等現象。
六、治超經費做到專款專用。
七、按規定時限和要求報送資料、報表。
八、實行責任倒查制度,一經出現問題,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九、每季度向市“治超”辦進行一次治超專項匯報,重要情況及時反映;半年和年終分別報送工作總結。
十、按規定要求建立登記統計臺賬;做好資料的整理和建檔工作。
遵義市“治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責任單位:
責 任 人: 責任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