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生產培訓通知
- 更新時間:2012-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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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為您推薦的《安全生產培訓通知》,希望能對您的工作、學習、生活有幫助,歡迎閱讀參考!
安全生產培訓通知
關于開展安全生產培訓的通知
制發機關:______________
成文日期:______________
各街道安監辦: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區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認真貫徹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國家安監總局3號令)、《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為全面加強安全生產培訓工作,夯實安全生產基礎,按照市有關文件要求,經研究,決定在全區開展安全生產培訓。并于12月21日起將對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持證上崗情況進行專項檢查,現將本次培訓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時間及人數
此次培訓分三批進行,計劃培訓總人數370人。
第一批:12月7日—9日,12月7日上午8:30—9:00報到;
第二批:12月10日—11日和12月14日,12月10日上午8:30—9:00報到;
第三批:12月16日—18日,12月16日上午8:30—9:00報到;
二、培訓地點及范圍
地點:長春路1號—6(青島大學附屬中學34中對面)
范圍:詳見附件一。
三、培訓內容
(一)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二)安全生產管理基本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安全生產專業知識;
(三)重大事故防范、應急管理和救援組織以及事故調查處理的有關規定;
(四)職業危害及其預防措施;
(五)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六)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根據國家安監總局“教考分離”規定,接受培訓的學員經考核合格,頒發山東省安監局相關安全資格證書。
四、保障措施
(一)區安辦將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培訓情況納入全年目標考核,年底對各街道組織參加培訓情況進行通報和單項考核。
(二)對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按規定參加安全生產培訓并考核合格的,區安監局將會同街道安監辦從2009年12月21日起,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按照《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第四十三條相關規定,予以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三)適時開展對各類人員持證上崗專項檢查,加大執法力度,嚴肅查處無證上崗現象,提高全區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率。
五、其他事項
(一)參加培訓人員每人帶2寸照片二張,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培訓學員登記表一份。
(二)參加培訓人員報到時每人交培訓費用380元(含資料費等)。
(三)培訓機構:______________培訓學校,聯系人: 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區安監局聯系人:_______
市南區安委會辦公室
____年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