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全縣應急管理工作要點
- 更新時間:2015-03-04
-
計劃方案
以下是為您推薦的《2021年全縣應急管理工作要點》,希望能對您的工作、學習、生活有幫助,歡迎閱讀參考!
2015年全縣應急管理工作要點
2015年,全縣應急管理工作將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市委四屆四次、五次、六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應急管理法律法規,進一步健全完善應急體系,努力提升風險防控、應急響應、救援處置、應急保障能力。
一、提升風險防控能力
(一)加強風險管理工作。強化突發事件風險管理,建立“各級政府分級負責、政府部門牽頭實施、責任主體認真履責、基層組織積極參與”的突發事件風險管理工作格局。分類分級開展突發事件風險識別,掌握風險源、風險點的種類、數量和狀況等基礎數據。搭建風險管理信息化技術平臺,建立全縣風險信息數據庫。推進專項風險評估和區域風險評估。
(二)加強監測會商預警。堅持預防為主、預防與處置并重,推進關口前移、重心下移,認真落實突發事件風險隱患排查、登記、監控和治理制度,不斷完善監測預警網絡。加強氣象、水旱、地質等災害監測、預警和預報工作。積極開展重點時段、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類別突發事件趨勢分析評估。做好全縣突發事件月度統計。依托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平臺,有效整合通訊網絡、LED屏幕、廣播電視等發布渠道,不斷擴大預警信息覆蓋面。開展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平臺運行管理檢查,鄉鎮工作站預警終端在線率、重大預警響應率、預警信息村級覆蓋率達100%,推動預警信息發布和預警聯動體系規范運行。
(三)加強宣傳培訓交流。加強應急科普宣傳,落實公共安全應急知識科普宣傳行動方案。創新宣傳形式,利用傳統媒體、新興媒體抓好應急法律法規和常識知識宣傳。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總結提煉,積極向市政府應急辦網站、市級刊物投稿,促進經驗交流和成果共享。繼續開展鄉鎮(街道)應急管理分管負責人培訓。利用應急應戰指揮平臺,開展基層應急規范化建設、應急平臺操作、突發事件處置等專題業務培訓。
二、提升應急響應能力
(一)強化值班值守。推進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縣級部門規范化值班室建設工作,在體制機制、管理措施、工作流程、人員(設備)配備等方面實現標準化和規范化。強化業務培訓,確保值班人員“精業務、懂系統、會操作”。實行值班錯情通報制度,對值班帶班人員擅離崗位、突發事件信息遲報漏報、值班電話無人接聽或接處不當、落實領導批示不力等情況進行通報。推進公開電話與公開信箱系統融合,提高群眾來電來信辦理效率和質量。強化社會熱點、難點問題分析研判工作,及時梳理匯總,服務領導決策。
(二)加強預案修編演練。強化應急預案編制和修訂完善,推動應急預案優化工作。指導修訂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突發社會安全事件應急預案等四大類縣級應急預案。強化應急演練,加強對重點演練項目設計和組織實施的跟蹤和指導,開展1次以上縣級綜合應急演練。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至少開展1次綜合演練和2次專項演練,并根據演練評估修訂應急預案。
(三)完善平臺功能。加快縣政府應急平臺應用系統整合開發,進一步完善功能。加強各級各類應急平臺協同聯動,完成10個以上業務部門與縣政府應急平臺的互聯互通。
(四)加強基層應急管理規范化建設。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政府要認真貫徹《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基層應急管理規范化建設標準(試行)的通知》(渝辦發〔2012〕204號)精神,根據本地區易發多發突發事件種類,因地制宜優化建設標準;要整合安監、民政、國土、水利、林業、氣象等部門資源推進鄉鎮(街道)、村(社區)示范項目,同時要加大財政資金投入。縣級有關部門要加大應急物資裝備向基層傾斜力度,指導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對口部門加強規范化建設,確保完成建設任務。
三、提升救援處置能力
(一)加強隊伍建設。加強各級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建設,落實隊伍人員、訓練和管理,完善例會制度,不定期召開總結會,著力解決突出問題,提升隊伍戰斗力。加強應急志愿者隊伍建設,充分發揮應急管理專家的決策輔助作用,推進應急民兵軍地聯考聯評工作。
(二)高效應對處置。按照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要求,完善各類突發事件應對責任體系、現場指揮體系、工作流程和處置措施,提升應急響應、應急調動和實戰能力。推進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手冊表格化、模塊化。規范突發事件現場處置流程,制定現場處置指揮管理辦法,進一步健全聯動處置機制。
(三)扎實推進恢復重建。進一步完善災情評估、救助救濟機制,抓好災后恢復重建。繼續實施自然災害民生保險。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探索構建防災減災和應急處置于一體的防控體系。
四、提升應急保障能力
(一)加強物資裝備保障。加快建立應急物資裝備分級分類儲備體系,推進鄉鎮應急救災物資儲備庫項目建設。加強應急裝備(設備)管理和日常保養維護工作,保持其良好性能和技術狀況。
(二)推進應急避難場所建設。開展城區應急避難場所規劃編制工作,將應急避難場所規劃涉及空間管控的相關內容落實到控制性詳細規劃。新建1—2個縣級應急避難場所,指導鄉鎮(街道)應急避難場所建設。
(三)依法實施應急管理。加強應急法律法規學習、宣傳、培訓。開展專題調研,探索完善防災減災救災綜合管理體制,建立健全應急管理機制,加強水上救援、危化品事故處置等重點領域以及道路交通、人員密集場所、重要交通節點等重點部位的應急管理工作。加大督查督辦力度,推進應急政策法規落實,不斷提高政府依法應急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