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訪不再受理告知書(官方版)
- 更新時間:2015-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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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文
以下是為您推薦的《信訪不再受理告知書(官方版)》,希望能對您的工作、學習、生活有幫助,歡迎閱讀參考!
附件2-①
不再受理告知書
xx(先生/女士):
您提出的信訪事項已有復核意見。根據《信訪條例》第三十五條的規定,對該信訪事項,您沒有提出新的事實或理由,不再受理。
特此告知。
(承辦單位印章)
xxxx年xx月xx日
附件2-②
不再受理告知書
xx(先生/女士):
您提出的信訪事項在規定時限內未提出復查申請。根據《信訪條例》的規定,不再受理。
特此告知。
(承辦單位印章)
xxxx年xx月xx日
附件2-③
不再受理告知書
xx(先生/女士):
您提出的信訪事項在規定時限內未提出復核申請。根據《信訪條例》的規定,不再受理。
特此告知。
(承辦單位印章)
xxxx年xx月xx日
附件2-④
不再受理告知書
xx(先生/女士):
您提出的信訪事項,根據國務院法制辦、國家信訪局對《信訪條例》適用問題的解釋,在2005年5月1日前已經辦結,沒有提出新的事實或理由,不再受理。
特此告知。
(承辦單位印章)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