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慶市干部學歷、學位申報確認表
- 更新時間:2014-08-14
-
常用表格
以下是為您推薦的《重慶市干部學歷、學位申報確認表》,希望能對您的工作、學習、生活有幫助,歡迎閱讀參考!
附件1
重慶市干部學歷、學位申報確認表
姓 名 |
汪強 |
性 別 |
男 |
出生年月 ( 歲) |
1965-09 |
|||||
單位及職務 |
|
|||||||||
全日制教育學歷和學位 |
1 |
|
畢業院校專業學制 |
|
||||||
2 |
|
|
||||||||
3 |
|
|
||||||||
在職教育學歷和學位 |
1 |
|
畢業院校專業學制 |
|
||||||
2 |
|
|
||||||||
3 |
|
|
||||||||
干部所在 單位審查 意見 |
年 月 日(蓋章) |
|||||||||
干部主管 部門審查 認定意見 |
年 月 日(蓋章) |
|||||||||
備 注 |
|
|||||||||
注:本表只填寫申報的學歷、學位,已確認的學歷、學位不必填寫。
附件2
干部在職學歷、學位填報注意事項
“學歷”應填寫接受國民教育系列教育、重慶市成人高等教育、黨校學歷教育的最高學歷。其具體要求如下:
1.在職教育學歷:主要指工作期間利用業余時間不脫產接受具有學歷教育資格的普通高等院校、成人高等院校、黨校的學歷教育,或在職脫產進修,接受上述有學歷教育資格學校的繼續教育所取得的學歷。
在職教育獲得的學歷學位,除應填寫與之相對應的畢業院校和專業學制外,還應填寫接受教育的學習形式(備注如,“脫產”、“不脫產”,“函授”、“自考”等)。
黨校學歷,要在研究生、大學或大專學歷前加“中央黨校”或“省(區市)委黨校”。如“市委黨校在職研究生”。
接受地方高等教育獲得的學歷,在填寫時均應注明“地方”二字。如:“重慶大學工商管理研究生(地方)”。
2.在職教育學位:獲得學歷同時獲得學位的,應同時填寫,并寫明何學科學位。如“大學本科學歷、理學學士學位”。
獲得學歷但沒有學位的或以同等學歷攻讀并獲得學位的,按獲得的學歷或學位如實填寫。如果一個人同時有這兩種情況,且分別為最高學歷、學位的,則這兩種情況均填寫。如,通過在職學習,先獲得研究生學歷(沒有學位),后又以同等學歷攻讀學位,獲得了經濟學碩士,則在“在職教育”欄中填寫“研究生 經濟學碩士”(在一欄中分兩行填寫),在相對應的“畢業院校及專業學制”欄,要將兩個畢業院校及專業學制填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