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走私目標管理責任書
- 更新時間:201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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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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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鹿城區反走私目標管理責任書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市人民政府關于打擊走私工作的部署,完善反走私綜合治理工作機制,實行打防并舉、標本兼治,堅決有效遏制走私販私活動,為我區經濟又好又快發展保駕護航,鹿城區人民政府(以下簡稱甲方)決定對反走私工作實行目標責任管理,并與各街道、鄉鎮(以下簡稱乙方)簽訂本責任書。
一、乙方主要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政府部門有關反走私工作部署,成立反走私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把反走私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制訂本轄區反走私工作方案,定期召開反走私工作專題研究會,分析本轄區走私動態,及時將情況報送區打擊走私與口岸管理辦公室。
2.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與重點進出口企業及倉儲基地、保稅倉庫簽訂《反走私責任書》,落實反走私工作領導責任制。
3.利用各種機會,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反走私工作宣傳教育,提高有進出口業務的企業法人代表、業務主管、倉儲基地及倉庫管理人員對反走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增強法制觀念,強化內部監管,做到依法經營。
4.一旦發現走私販私嫌疑或私貨窩藏點、交易點,要迅速上報,并積極協助有關部門查緝查證等工作。對本轄區抗緝私事件,主要黨政領導要積極出面做好群眾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二、甲方委托區打擊走私與口岸管理辦公室對乙方反走私工作進行指導、協調、服務、監督和考核工作。
三、本責任書為期一年;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鹿城區人民政府(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 (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