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區縣礦山安全生產攻堅克難工作實施方案
- 更新時間:2015-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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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方案
以下是為您推薦的《區縣礦山安全生產攻堅克難工作實施方案》,希望能對您的工作、學習、生活有幫助,歡迎閱讀參考!
xx區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生產
攻堅克難工作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金屬非金屬礦山50個重點區(市、區)安全生產攻堅克難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辦函〔2013〕83號),結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安全監管總局等部門關于依法做好金屬非金屬礦山整頓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2〕54號)和《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依法做好金屬非金屬礦山整頓規范工作的通知》(渝府辦發〔2013〕182號)相關要求,進一步推動我區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基礎建設,全面提升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水平,切實減少事故總量,遏制重特大事故,促進我區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特制定本方案。
一、攻堅克難總體要求和目標任務
(一)總體要求。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大力實施安全發展戰略,按照“嚴格依法、淘汰落后、標本兼治、穩步推進”的原則,采取“關閉、整合、整改、提升”等措施,依法取締和關閉無證開采、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和破壞生態、污染環境等各類非煤礦山尤其是小礦山,全面提高安全生產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促進全區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目標任務。到2015年底,全區金屬非金屬礦山總數從2010年初的99個下降到70個(不含安全風險較低的溫泉、礦泉水和不采用爆破作業的型材砂石等),比例下降30%,即在2010年—2013年已關閉21個礦山的基礎上,再關閉8個,分兩年完成,2014年計劃關閉3家,2015年計劃關閉5家。無證開采等非法違法行為得到有效制止,不符合產業政策、安全保障能力低下的小型礦山得到依法整頓關閉,浪費破壞礦產資源、嚴重污染環境等行為得到有效遏制,小型礦山數量較大幅度減少,安全生產條件進一步改善,各類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持續下降,事故死亡人數比前5年平均水平下降50%,努力杜絕較大以上事故。
二、攻堅整治范圍
全區所有金屬非金屬礦山開采企業。
三、重點攻堅任務
(一)全面加強礦山開采規模化建設。
1、按照《重慶市主城及周邊地區碎石資源規劃》(2011—2015年)(渝辦發〔2012〕161號)要求,我區今后新建碎石礦山規模不低于每年20萬噸,且可開采儲量不少于3年,整合及采礦證到期后新增計劃資源的碎石礦山生產規模不低于每年10萬噸。
2、大力支持淘汰礦山落后產能,確保落實小型礦山關閉目標和責任。
3、促使存在多個獨立生產系統、相互開采存在隱患的礦山整合優化生產系統。
4、推動一個礦體多個開采主體、開采范圍及規模小、相鄰開采相互影響的礦山整合重組,鼓勵組建大集團、大公司。
(二)全面加強安全標準化建設。
1、礦山企業必須經有資質單位進行正規設計,確保按設計建設和生產。
2、地下礦山必須按標準選用通風、排水、提升運輸等設備,建立并確保機械通風系統正常運轉。
3、露天礦山全面實行分臺階(分層)開采和中深孔爆破。
4、地下礦山、露天礦山、尾礦庫、選礦廠必須全面完成標準化建設。
(三)全面加強礦山開采機械化建設。
1、提前淘汰明令禁止的設備和工藝,推動企業加大技術改造力度。
2、強制露天礦山實行機械鏟裝和機械二次破碎。
3、在符合條件的地下礦山強力推廣使用鑿巖機、鏟運機、撬毛機等機械設備。
4、鼓勵和支持開發生產經濟適用、安全可靠的小斷面采掘、運輸機械設備。
5、努力建成1-2家機械化開采示范礦山。
(四)全面加強安全監管信息化建設。
1、地下礦山必須建立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并確保系統正常運轉,三等以上尾礦庫和部分位于敏感區的尾礦庫必須建立在線監測監控系統并確保系統正常運轉。
2、基本實現區級安全監管部門與礦山企業安全生產綜合調度信息平臺聯網。
3、健全完善全區礦山基礎數據庫。
4、積極組織相關人員參加網絡安全培訓學院的培訓。
(五)全面加強礦山安全管理科學化建設。
1、強制配備專業技術人員或委托專業技術服務機構提供技術服務。
2、認真落實“三項崗位”人員考試制度。
3、新進職工必須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經培訓考核合格,由師傅傳幫帶3個月以上方可獨立上崗。
4、確保在明顯位置掛牌公告企業安全生產狀況、危險危害因素、重大危險源、隱患排查治理和執法處罰等情況,保障職工安全生產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四、攻堅克難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2014年1月-
各街道(鄉鎮),有關部門,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要認真組織學習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生產攻堅克難工作方案,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掌握標準,充分利用各種輿論媒體和宣傳方式,加大宣傳力度,營造有利于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生產攻堅克難工作的輿論氛圍。
第二階段(2014年2月—2015年10月):全面實施階段。
1、由區安監局、區國土房管局、區環保局、區公安局、區工商局會同街道(鄉鎮)嚴格按照《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依法做好金屬非金屬礦山整頓規范工作的通知》(渝府辦發〔2013〕182號)要求,對全區范圍內金屬非金屬礦山開采企業進行全面排查摸底,對不符合條件的企業,及時向區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生產攻堅克難工作領導小組報送企業名單,由區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生產攻堅克難工作領導小組向區人民政府提請關閉。
2、由區國土房管局、區安監局會同街道(鄉鎮)對各礦區內企業進行實地勘查,對存在多個獨立生產系統、相互開采存在隱患的礦山和一個礦體多個開采主體、開采范圍及規模小、相鄰開采相互影響的礦山,積極協調礦山整合重組,形成大集團、大公司。
第三階段(2015年11月-2015年12月):總結階段。各街道(鄉鎮)、有關部門要組織開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回頭看活動,及時掌握攻堅克難工作進展情況,及時發現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確保整頓規范工作取得實效。要重點加強對已關閉礦山的抽查復查,嚴防關閉企業“死灰復燃”。
五、主要攻堅措施
(一)明確工作職責
全區成立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生產攻堅克難工作領導小組,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任組長,區安監局、區國土房管局、區公安局、區環保局、區工商局、區監察局、xx供電公司等部門和單位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安監局,負責組織協調、統籌推進攻堅克難工作,并設立舉報電話xxx。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相關部門在非煤礦山整頓規范工作中的具體職責為:
1.區安監局:負責對已取得采礦許可證但無安全生產許可證或安全生產許可證過期以及證照齊全但有違法行為的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的整頓規范以及查處、取締和關閉工作。
2.區國土房管局:按照區域發展要求,對符合整合條件的非煤礦山,負責牽頭制定金屬非金屬礦山資源整合方案;對未取得采礦許可證、采礦許可證被吊銷、采礦許可證有效期滿未辦理延續登記以及越界開采礦產資源、以探代采和國土部門責令停產整頓擅自恢復生產等非法違法活動的金屬非金屬礦山的整頓規范和查處工作。
3.區公安局:對無證、證照不齊或持過期失效許可證進行開采或勘查的,不得批準其購買、使用民用爆破器材,負責對擅自購買、運輸、使用、貯存火供物品的查處、收繳和打擊工作。
4.區環保局:負責對違反污染治理設施“三同時”規定、拒不執行環保監察指令、逾期未完善相關手續的企業進行查處。
5.區工商局:負責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和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吊銷工商營業執照,對整合重組的礦山企業辦理新的工商營業執照。
6.區監察局:負責把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生產攻堅克難工作納入行政監察的范疇,對在攻堅克難工作中未認真履職的鄉鎮、街道、相關部門及違規違紀人員,依法依規予以嚴肅處理。
7.xx供電公司:負責對無證、證照不齊或持過期失效許可證進行開采或勘查的,停止供電。加大對擅自架設供電設備和線路的查處和打擊力度。
8.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生產攻堅克難工作。負責對轄區內金屬非金屬礦山進行全面排查,并及時進行有效制止打擊,責任到人,確保金屬非金屬礦山攻堅克難工作責任落實,取得實效。
(二)依法嚴厲打擊。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要抓住關鍵環節,明確清理規范重點,對情節惡劣、屢禁不止,可能導致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典型非法違法行為,要重拳出擊,公開嚴懲,堅決打擊非法違法行為,形成強大的影響力、威懾力。
(三)開展聯合執法。區安監局要加強組織協調,建立由安監局牽頭,國土、公安、環保、工商、電力等部門參與的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及時研究解決攻堅克難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并按照職責分工,共同抓好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生產攻堅克難工作。對情節惡劣、屢禁不止、發生責任事故或可能導致重特大事故的典型非法違法行為,對相關責任人員要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相關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協商解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指導推進礦山安全生產攻堅克難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切實統一思想認識。深入開展我區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生產攻堅克難工作,是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理念,推進發展方式轉變、產業結構調整,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安全保障型社會的必然要求;是降低事故總量,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實現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迫切需要。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有關部門,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要進一步統一思想,充分認識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生產攻堅克難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確保攻堅克難工作取得實效。
(二)抓好攻堅克難工作。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攻堅克難工作的要求,嚴格履行工作職責,積極探索礦山整頓關閉整合重組工作常態化措施,防止已關閉礦山死灰復燃,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妥善解決整頓關閉整合重組工作中的突出問題,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三)統籌兼顧協調發展。要將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生產攻堅克難工作與提高準入門檻、淘汰落后產能等工作有機結合,促進安全保障能力整體提升。嚴格執行主要礦種最小開采規模和最低服務年限標準,提高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準入門檻。
(四)加大督促檢查力度。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宣傳引導,按照確定的金屬非金屬礦山攻堅克難工作方案,分期分批在媒體進行公告。要設立舉報電話、舉報信箱,鼓勵廣大群眾積極舉報非法違法開采、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仍冒險作業等違法行為。加大督促檢查力度,強化責任落實,對不認真履行職責,工作中互相推諉,導致不能按計劃完成整頓規范工作任務的,要依法依紀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