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區縣為民辦實事方案
- 更新時間:2014-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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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方案
以下是為您推薦的《2021區縣為民辦實事方案》,希望能對您的工作、學習、生活有幫助,歡迎閱讀參考!
范本1
雨湖區2014年為民辦實事實施方案
為做好全區2014年為民辦實事工作,確保省、市、區為民辦實事任務全面完成,實現“確保承諾兌現、確保群眾受益、確保工作領先”工作目標,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考核指標
(一)2014年雨湖區承辦省為民辦實事15件20項考核指標,市10大民生實事17項考核指標,省、市實事項目6項重疊(見附件1);
(二)區8大民生實事13項考核指標(見附件2);
(三)后續管理重點項目共13項考核指標。
二、責任體系
(一)區直責任單位(含市直派出單位)及工作責任
1. 責任主體:區委組織部、區發展改革物價統計局、區經濟科技信息化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教育局、區農辦、區民政局、區城鄉建設管理局、區文體廣新局、區衛生局、區計生局、區環保局、區農業局、區水利局、區殘聯、雨湖公安分局、區就業服務局
2.工作責任:建立領導責任制,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并組建工作班子,確定專人負責;建立工作責任制,制定工作方案,狠抓工作進度,及時報告工作情況;建立協調機制,及時協調處理工作中的矛盾和問題;建立督查責任制,定期督查工作情況,確保工作目標任務的完成;建立實事項目后續管理長效機制,做到建管并重。及時將考核指標任務分解落實到相關鄉鎮街道。
(二)各鄉鎮街道工作責任
各鄉鎮街道要按照區直責任單位分解下達的具體工作目標任務落實責任,協調處理實施過程中的問題,確保工作進度和質量,同時抓好已辦實事的后續管理。
(三)相關責任單位(含市直派出單位)及工作責任
相關責任單位:區委組織部、區委宣傳部、區政府辦、區監察局、區發展改革物價統計局、區財政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雨湖國土分局、雨湖規劃分局等單位為相關責任單位。
工作責任:建立和落實為民辦實事“綠色通道”,積極主動配合實事辦理責任單位做好相關工作,簡化審批手續,減免相關費用,提高辦事效率。
三、指標體系
(一)省、市、區實事考核指標
1.對17個區直責任單位的考核指標:將省、市、區為民辦實事分解成44項考核指標,任務落實到區直有關責任單位,17個區直責任單位完成考核指標的數據由區發展改革物價統計局評估認定。
2.對16個鄉、鎮、街道的考核指標。由17個區直責任單位結合實際將任務分解落實,由區直責任單位初評后,再報區發展改革物價統計局認定。
(二)后續管理重點項目考核指標
重點抓好改擴建鄉鎮敬老院、解決農村飲水不安全人數、建設新農村示范村、農民專業合作社省級示范社建設、義務教育合格學校建設、農村公辦幼兒園建設、農村生活垃圾整治示范村建設、農村公路建設、廉租住房建設、城區廣場文化體育健身設施建設、城鄉社區文化活動室、免費為貧困殘疾人適配助聽器、社會治安視頻監控攝像頭等13項實事辦理重點項目的后續管理,并納入區直有關責任單位和鄉鎮街年度專項考核。
四、組織考核體系
(一)組織考核機構:成立雨湖區實事組織考核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區委常委、區人民政府常務副區長柳軍輝任組長,區政府助理調研員龍建華任副組長,區政府辦主任侯愛萍,區委組織部副部長熊文,區委宣傳部副部長劉征,區監察局局長沈華強,區發展改革物價統計局局長李美龍,區財政局局長凌建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張兵良等為成員,具體負責實事項目的組織推動,日常協調,督查督辦,評估考核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區實事辦),張兵良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地點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系電話:58205869)。年度內人員如有變動,由各成員單位相應人員自然替補,不再行文。
(二)考核對象:區實事辦負責考核區直17個實事責任單位和16個鄉鎮街道。
(三)考核方法:實行百分制專項量化考核,設數量指標、質量指標、資金保障、后續管理、基礎工作、綜合評估五個方面。對17個區直責任單位采取逐月報進度、季度自評、半年總結、后續管理專項考核、年終考核的方式。由17個區直責任單位每月進行調度,并在每月3日前向區實事辦和區發展改革物價統計局報告上月為民辦實事進展情況;每季度進行自評,向區實事辦提交自評報告;后續管理專項考核由區實事辦牽頭組織檢查,年終考核由區實事組織考核領導小組綜合考核評定。
(四)考核結果:按照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湖南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4年為民辦實事實施意見〉的通知》(湘辦發〔2014〕6號)和中共湘潭市委辦公室、湘潭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14年為民辦實事實施方案〉的通知》(潭辦發[2014]5號)精神,考核結果分“先進”、“合格”、“不合格”三個等次。先進等次按綜合得分高分到低分確定,區直責任單位、鄉鎮街道的先進等次名額各占被考核單位總數25%。
(五)考核結果運用:按照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湖南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4年為民辦實事實施意見〉的通知》(湘辦發〔2014〕6號)和中共湘潭市委辦公室、湘潭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14年為民辦實事實施方案〉的通知》(潭辦發〔2014〕5號)精神,考核結果作為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在績效考核中的重要依據之一,考核結果為合格以上單位,由區政府給予一定獎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各部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統一到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根本宗旨上來,切實增強使命感和責任感,把為民辦實事作為改善民生、建設服務型政府的實際行動,傾心盡力為民辦實事、解難事、做好事。建立健全領導責任制,落實一把手負責制,明確一名分管領導具體抓,確保組織領導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務求把實事辦好、好事辦實。
(二)明確任務,落實責任
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分級負責,通力合作,加強協調,真抓實干,在保證工作質量的前提下,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確保各項目標任務的完成,確保全區為民辦實事工作的領先位置。各項實事目標任務必須在2014年11月底前完成,并內部驗收檢查完畢,以迎接省、市的考核驗收。個別特殊項目如需延期至2014年12月完成的,須報告區實事辦。區直各責任單位要認真制定項目實施方案,合理分配任務,并切實加強對各鄉、鎮、街道工作的指導。發改、國土、規劃等相關責任單位要認真落實建立實事辦理“綠色通道”的要求,加強協調聯絡,增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財政部門要建立為民辦實事資金專用帳戶,對口做好省、市實事資金撥付到位的協調工作,調度撥付區本級實事資金,督促區直責任單位實事項目資金撥付與監管。宣傳部門、新聞媒體要加強對為民辦實事工作的宣傳報道,要細化宣傳報道方案,對實事辦理之初和辦理過程中的好經驗、好做法進行全方位、多層次宣傳推廣,增強老百姓對黨委、政府為民辦實事工作的認同感和滿意度。
(三)優化管理,建管結合
各部門各單位對已辦實事項目要認真組織“回頭看”,及時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對已形成的管理機制、出臺的管理辦法,要在實際工作中加以鞏固、完善和發揚。對新辦的實事項目,在辦理和建設之初就要統籌考慮,認真研究加強后續管理的有力措施。
(四)加強督查,嚴格考核
堅持“責任單位逐月自查,區實事辦重點檢查,分管領導督查督辦”的督辦機制,提高督查督辦效率。嚴格考核,嚴格獎懲,將各單位所承辦省、市實事項目工作情況納入該單位和領導干部績效考核內容。各級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強監管,對為民辦實事工作中出現的政令不暢,工程質量有問題,挪用、擠占、抵扣、滯留實事專項資金,亂設關卡、亂攤派、亂收費的現象,要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附件:1.雨湖區2014年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為
民辦實事具體考核指標一覽表(略)
2.雨湖區2014年為民辦實事具體考核指標一覽表(略)
3.雨湖區2014年為民辦實事量化考核辦法(略)
中共湘潭市雨湖區委辦公室 湘潭市雨湖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范本2
湘潭縣2014年為民辦實事實施方案
為做好全縣2014年為民辦實事工作,全面完成省、市為民辦實事目標任務,實現“確保承諾兌現、確保群眾受益、確保全省領先”工作目標,根據市委辦潭辦發〔2014〕5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考核指標
(一)省為民辦實事15件27項、市十大民生實事16項,其中省、市實事有9項重疊(考核指標見附件)。
(二)后續管理重點項目共10項考核指標。分別是改擴建鄉鎮敬老院、解決農村飲水不安全人數、建設新農村示范村、農民合作社省級示范社建設、義務教育合格學校建設、農村公辦幼兒園建設、農村生活垃圾整治示范村建設、農村公路建設、廉租住房建設、免費為貧困殘疾人適配助聽器等10項實事辦理重點項目的后續管理。
二、責任體系
縣直機關相關單位和各鄉鎮人民政府為主要責任單位,承擔落實省、市為民辦實事和后續管理重點項目的工作責任,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
(一)組織機構
成立由縣人民政府縣長任組長,縣委常委、縣人民政府常務副縣長任常務副組長,縣人民政府各分管副縣長任副組長的實事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縣人社局,由縣人社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實事工作的指導、協調、督查。
(二)主要責任單位及工作責任
主要責任單位:縣人社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城管局、縣住建局、縣房產局、縣環保局、縣衛生局、縣教育局、縣文體廣新局、縣水務局、縣民政局、縣人口和計生局、縣農業局、縣殘聯、縣農經局、縣農辦、縣林業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等19個單位和各鄉鎮人民政府。
工作責任:建立領導責任制,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并組建工作班子,確定專人負責;建立工作責任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進度,及時報告工作情況;建立協調責任制,及時協調處理工作中的矛盾和問題;建立督查責任制,定期調度工作情況,督促工作目標任務的完成;建立為民辦實事項目后續管理長效機制,做到建管并重;縣直主要責任單位要將工作目標任務分解落實到相關鄉鎮人民政府,并明確工作責任。
三、考核體系
(一)考核機構
縣為民辦實事考核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實事考核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組織考核工作。由縣委常委、縣人民政府常務副縣長周俊文任組長,縣人社局局長陳義、縣統計局局長劉智勇任副組長,縣監察局局長楊格、縣委組織部副部長方繼前、縣委督查室主任肖鵬、縣政府督查室主任歐少泉、縣財政局副局長唐啟武、縣發改局副局長向日輝、縣統計局紀檢組長文鐿靜等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縣實事考核辦),由陳義兼任辦公室主任,李友根、文鐿靜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設在縣人社局(聯系電話:57882823)。
(二)考核對象
實事工作涉及的各責任單位。
(三)考核辦法
1.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責任單位的實事工作實行百分制專項量化考核,設組織領導、進度質量、后續管理、基礎工作、綜合評估五個方面。采取專項考核與績效考核、平時督查考核與年終考核、本年承辦實事工作考核與已辦實事工作后續管理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實行百分制量化考核計分,具體量化考核計分辦法由縣實事考核領導小組另行研究制定。
2.專項考核采取逐月報進度、季度自評、半年檢查、年終驗收考核的辦法。由縣直主要責任單位于每月 2 日前向縣實事考核辦和縣統計局報告上月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并由縣統計局對數據進行評估、認定;每季度組織一次自評,于下季度第一個月 2 日前將自評情況報縣實事考核辦;年中和年末總結分別于
(四)考核等次及結果運用
各主要責任單位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和“不合格”三個等次。考核結果納入縣績效考核并作為實事工作評比表彰的重要依據。
1.優秀等次名額占被考核單位總數25%,從19個鄉鎮人民政府中評出5個優秀單位;從19個縣直責任單位中評出5個優秀單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優秀資格:本年度為民辦實事項目在建設過程中發生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各級領導班子成員中發生腐敗案件的;為民辦實事后續管理服務工作不到位引起惡性群體性事件或產生惡劣影響的;計劃生育、社會管理綜合治理被黃牌警告或一票否決的。
2.除去優秀等次單位后,綜合得分60分以上為合格等次單位。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不合格單位:考核指標中有一項任務未完成;綜合得分60分以下的。
四、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縣委、縣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切實增強使命感和責任感,把為民辦實事作為改善民生、建設服務型政府的實際行動,著力為民辦實事、解難事、做好事。要建立健全領導責任制,真正把實事辦好、好事辦實。縣績效考核辦要將各有關單位所承辦省、市實事項目的情況納入領導班子績效考核,并賦予相應權重。
(二)認真落實工作責任。各級各部門要分級負責,通力合作,加強協調,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確保全面完成各項目標任務,確保全縣為民辦實事工作在全省領先。縣直主要責任單位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要認真制定和完善工作方案,科學合理分配任務,明確工作責任,集中力量狠抓落實,確保 2014 年各項實事目標任務在 11 月底前完成,并進行內部檢查驗收,再迎接省、市的考核驗收。縣發改局、縣國土資源局、縣住建局等相關責任單位要開辟綠色通道,加強協調聯絡,增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簡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手續,堅持實事項目審批手續特辦快辦,最大限度地減免相關費用。財政部門要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為民辦實事的投入,并根據項目實施進度及時撥付資金,加強資金調度管理,確保實事資金專款專用。
(三)繼續強化后續管理。各級各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已完成為民辦實事項目后續管理的領導,落實責任,把對已辦實事的后續管理與完成本年度為民辦實事任務同部署、同考核。對已辦實事項目,要認真組織“回頭看”,及時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縣直主要責任單位要認真研究和完善推進項目后續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強項目后續管理的人員和經費保障。
(四)嚴格實行督查考核。堅持“責任單位逐月自查,縣實事考核辦重點核查,分管縣級領導督查督辦”的督辦機制,提高督查督辦效率。各級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強監督,對為民辦實事工作中出現的政令不暢,挪用、擠占、抵扣、滯留實事專項資金,亂設關卡、亂攤派、亂收費等現象,要依紀依法追究責任。新聞媒體要加大對為民辦實事工作的宣傳報道力度。各級各部門要動員社會各方力量積極參與,促進省、市為民辦實事工作的全面完成。
附件:湘潭縣2014年落實省、市為民辦實事考核指標任務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