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口計生政策專項宣傳活動實施方案
- 更新時間:2014-01-17
-
計劃方案
以下是為您推薦的《人口計生政策專項宣傳活動實施方案》,希望能對您的工作、學習、生活有幫助,歡迎閱讀參考!
xx縣人口計生政策專項宣傳活動實施方案
為加強人口計生政策宣傳,提高群眾對人口計生政策的知曉率和滿意度,根據市人口計生委統一安排部署,決定在全縣范圍內開展人口計生政策專項宣傳活動,其實施方案如下。
一、活動主題
計生國策心系群眾,優惠政策情暖民心。
二、活動時間
2014年4月至6月。
三、宣傳內容
重點宣傳現行生育政策、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政策、免費技術服務政策、避孕節育藥具免費發放政策等方面內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人口計生委成立以委主要領導為組長,分管宣傳和政法工作的副主任為副組長,宣技科和政法科負責人為成員的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宣傳活動的組織實施,日常工作由宣技科負責。各級各部門要將專項活動擺在重要的位置來抓,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落實牽頭領導和工作力量,做到組織到位、措施到位、資金到位、落實到位。
(二)拓展活動載體。要充分利用廣播、手機短信、報紙、網絡、標語、宣傳欄、人口文化墻、電子顯示屏等,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活動期間,各單位辦宣傳欄或黑板報不得少于2期,書寫固定宣傳標語不得少于2條。各鄉鎮(街道)要通過開展“計生趕場”、出動宣傳服務車巡回宣講、文藝演出、有獎競答等活動,形成強大的聲勢;要通過院壩會宣講、入戶發送宣傳品、成立宣講小分隊進村入戶等形式,深入基層,與群眾零距離接觸,宣講人口計生政策。要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開展人口計生政策進機關、進廠礦、進企業、進學校、進村居(社區),確保專項宣傳活動覆蓋到所有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城鄉居民區。
(三)抓好工作結合。在開展人口計生政策專項宣傳活動中,要注重滲透融入,與創先爭優活動、學雷鋒活動、精神文明建設活動、法治政府宣傳月活動以及其他主題宣傳文化活動有機結合起來,在更高層面和更廣領域構筑宣傳服務平臺。特別是要將宣傳活動融入春季宣傳服務活動、“中老年健康知識教育講座”、“青春期健康知識講座進校園”等活動之中,增加宣傳效果,提高專項宣傳活動的社會影響力。
(四)注重活動實效。要圍繞提高群眾政策知曉率開展專項宣傳活動,確保活動收到實實在在的效果。各鄉鎮(街道)要通過發放現場問卷、開展抽樣調查等方式,認真匯總分析群眾政策知曉率,科學評估活動效果。活動結束后,請各單位將書面總結和活動報表(見附件1)于
附件:1.人口計生政策專項宣傳活動統計表
2.政策宣傳參考內容
附件1:
人口計生政策專項宣傳活動統計表
填報單位:
領導帶頭宣傳情況 |
|||||||||||||||||
發表署名文章 |
發表電視或廣播講話 |
接受專題采訪 |
|
||||||||||||||
姓名 |
職務 |
篇 名 |
刊發媒體 |
姓名 |
職務 |
刊發媒體 |
姓名 |
職務 |
刊播媒體 |
|
|||||||
|
|
|
|
|
|
|
|
|
|
|
|||||||
新聞媒體采訪報道情況 |
|||||||||||||||||
參加媒體 |
刊播稿件(篇、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專項宣傳啟動儀式、區縣級街頭宣傳咨詢活動、文藝演出宣傳情況 |
|
||||||||||||||||
時 間 |
地 點 |
活動主題 |
參加人數(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人口計生政策”進機關活動情況 |
|
||||||||||||||||
參加宣講(人) |
參加機關、企事業單位(個) |
受眾人數(人) |
|
||||||||||||||
|
|
|
|
||||||||||||||
進村入戶宣講情況 |
|
||||||||||||||||
組織宣講小分隊(個) |
參加宣講(人) |
受眾人數(人) |
|||||||||||||||
|
|
|
|||||||||||||||
環境宣傳情況 |
|
||||||||||||||||
標語(幅) |
宣傳欄(個) |
組織宣傳車(輛) |
|
||||||||||||||
|
|
|
|
||||||||||||||
宣傳品發放情況 |
|
||||||||||||||||
發放宣傳掛圖(套) |
發放宣傳折頁(份) |
發放其他宣傳品(份) |
|||||||||||||||
|
|
|
|
||||||||||||||
|
負責人: 填報人: 聯系電話: 填報日期:2014年 月 日
附件2:
政策宣傳參考內容
一、重慶市現行生育政策
二、《生育服務證》的辦理
三、《再生育服務證》的辦理
四、《再生育服務證》的有效期
《再生育服務證》的有效期為1年, 在有效使用期內未生育的,持證人應在有效期滿前3個月內憑有效孕情檢查證明到原申請《再生育服務證》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機構提出延期申請并交回《再生育服務證》,延期申請經區縣(自治縣)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準后重新發給《再生育服務證》。
持證人在規定有效期內未生育的,可延期兩次。經兩次延期仍未生育的,持證者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程序重新申請《再生育服務證》,原《再生育服務證》作廢并由發證機關收回銷毀。
五、“獨生子女”的認定
目前《重慶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上所指的“獨生子女”是指獨生子或獨生女,無同胞兄弟姐妹,或無同父異母、同母異父、收養的兄弟姐妹。
在辦理再生育手續時,下列情況也可以按照“獨生子女”對待:
1.本人為依法收養,且無證據表明有其他兄弟姊妹的。
2.其父母曾依法生育二個以上子女,因子女死亡現只存活本人一個的。
3.本人原為獨生子女,其父母再婚后未生育或收養子女的。
4.其父母曾依法生育二個以上子女,再婚后因子女死亡現存活本人一個,且其父母再婚后未生育或收養子女的。
六、《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領取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公民,夫妻雙方持所需材料共同向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1.依法登記結婚;2.本市戶籍;3.夫妻雙方依法生育1個子女,沒有違法生育;4.夫妻女方未滿49周歲。
離婚、喪偶和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后終止妊娠,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也可以在本市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所需材料:1.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2.獨生子女出生醫學證明及復印件;3.申請人1寸近照兩張;4.夫妻雙方所在單位或者戶籍所在村(居)民委員會意見;5.婚育情況書面聲明。
七、《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補領
申請人持所需材料向原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機關提出補領申請。
所需材料:1.曾經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證據材料;2.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3.申請人1寸近照兩張。
八、實行計劃生育可以享受的假期
《重慶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的計劃生育相關的假期有:
1.婚產假。《重慶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晚婚的職工,增加婚假十個工作日,晚育的婦女,增加產假二十個工作日。增加的婚假、產假視為工作時間。
2.哺乳假。《重慶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晚育并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女職工,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產假期滿后可連續休假至子女一周歲止,休假期間的月工資按不低于休假前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
3.手術假。《重慶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職工接受節育手術的,享受國家規定的假期,節育手術假期視為工作時間。
4.護理假。《重慶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晚育者產假期間,男方所在單位應給護理假七個工作日,護理假視為工作時間。節育手術住院期間確需護理的,根據手術單位建議,給其配偶護理假,護理假視為工作時間。
計劃生育免費技術服務政策
一、計劃生育技術指導、咨詢
(一)服務對象
實行計劃生育的公民。
(二)服務范圍
1.生殖健康科普宣傳、教育、咨詢;
2.提供避孕藥具及相關的指導、咨詢、隨訪;
3.對已經施行避孕、節育手術和輸卵(精)管復通手術的,提供相關的咨詢、隨訪。
(三)定點服務機構
各區縣生殖健康服務中心、鄉鎮生殖健康服務站或人口計生部門公布的其他定點醫療保健機構。
二、與計劃生育有關的臨床醫療服務
(一)服務對象
實行計劃生育的農村育齡夫妻。
(二)服務項目
1.孕情、環情監測;
2.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及技術常規所規定的各項醫學檢查;
3.人工流產術、引產術及技術常規所規定的各項醫學檢查;
4.輸精(卵)管結扎術及技術常規規定的各項醫學檢查;
5.放置、取出皮下埋置劑;
6.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診治。
(三)定點服務機構
各區縣生殖健康服務中心、鄉鎮生殖健康服務站或人口計生部門公布的其他定點醫療保健機構。
(四)服務流程
由政府財政負擔免費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經費的人員,在接受服務前到鄉鎮、街道人口計生辦或生殖健康服務站領取計劃生育免費技術服務卡等憑證,再到人口計生部門指定的定點服務機構接受服務。
三、孕前優生健康檢查
(一)服務對象
符合生育政策準備懷孕的夫婦(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動人口)。
(二)服務內容
每孩次享受一次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及優生咨詢指導。
(三)檢查項目
1.實驗室檢查9項:
(1)陰道分泌物白帶常規檢查、淋球菌檢測、沙眼衣原體檢測;(2)血液常規檢驗(血紅蛋白、紅細胞、白細胞及分類、血小板);(3) 尿液常規檢驗;(4)血型(包括ABO血型和Rh陽/陰性);(5)血清葡萄糖測定;(6)肝功能檢測(谷丙轉氨酶);(7)乙型肝炎血清學五項檢測;(8)腎功能檢測(肌酐);(9)甲狀腺功能檢測(促甲狀腺激素)。
2.病毒篩查4項:(1)梅毒螺旋體篩查;(2)風疹病毒IgG抗體測定;(3)巨細胞病毒IgM抗體和IgG抗體測定;(4)弓形體IgM和IgG抗體測定。
3.影像學檢查1次:婦科超聲常規檢查。
(四)服務機構
市、區縣、鄉鎮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人口計生部門指定的醫療保健機構。
(五)服務流程
準備懷孕的夫婦憑雙方身份證(流動人口憑《流動人口婚育情況證明》)在婚姻登記處、鄉鎮街道人口計生辦或技術服務機構領取《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服務卡》,到區縣、鄉鎮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或者人口計生部門指定的醫療保健機構接受檢查。
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政策
一、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含“半邊戶”)
(一)申請條件及扶助標準
1.本人為本轄區農業戶口或界定為農村居民戶口。
2.本人及配偶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生育或收養子女。
3.本人或配偶曾經生育過子女,現存活1個子女或者2個女孩。
4.
扶助標準:農村獨生子和雙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080元,農村獨生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560元。
(二)申請人提供材料
申請人據實填寫《重慶市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對象申報表》一式二份,并提供下列資料:
(1)本人的二代身份證復印件。
(2)本人及配偶的戶口簿復印件(本人頁、戶口主頁、增減頁)。
(3)本人的結婚證(離婚證)復印件。
(4)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應提交《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復印件(姓名頁、證件號碼頁)。
(5)特殊情形的其他說明材料。
二、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
(一)申請條件及扶助標準
1.未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生育;
2.具有本市戶籍;
3.現無存活子女或現存活一個子女(包括合法收養一個子女)被依法鑒定為三級以上殘疾;
4.
扶助標準:獨生子女三級以上殘疾家庭父母每人每年2760元;獨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每人每年3120元。
(二)申請人提供材料
申請人應據實填寫《重慶市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對象申報表》一式二份,并提供下列資料:
(1)本人的二代身份證復印件。
(2)本人及配偶的戶口簿復印件(本人頁、戶口主頁、增減頁)。
(3)本人的結婚證(離婚證)復印件。
(4)無子女的,應提交子女死亡證明(公安、醫院、殯儀館)。
(5)子女三級以上殘疾的,應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復印件(姓名頁、傷殘等級頁)。
(6)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應提交《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復印件(姓名頁、證件號碼頁)。
(7)特殊情形的其他說明材料。
三、重慶市農村獨生子女四級以下殘疾家庭扶助制度
(一)申請條件及扶助標準
1.本人及配偶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生育;
2.本人及配偶均為本市農業戶口或界定為農村居民戶口;
3.本人及配偶終身只生育了一個子女且依法鑒定為四級以下殘疾,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
4.配偶中女方年滿49周歲,年齡在60周歲以下。
扶助標準:農村獨生子女四級以下殘疾家庭父母每人每年2760元,年滿60周歲轉入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扶助金標準不變。
(二)申請人提供材料
申請人應據實填寫《重慶市農村獨生子女殘疾家庭扶助對象申報表》一式二份,并提供下列資料:
(1)本人的二代身份證復印件。
(2)本人及配偶的戶口簿復印件(本人頁、戶口主頁、增減頁)。
(3)本人的結婚證(離婚證)復印件。
(4)子女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復印件(姓名頁、傷殘等級頁)。
(5)《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復印件(姓名頁、證件號碼頁)。
四、重慶市農村獨生女報考市屬院校照顧錄取政策
(一)申請條件及照顧政策
1.本人及其父母均為重慶市農業戶口;
2.本人為獨生女;
3.本人的父母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生育或者收養子女;在生育該女時沒有其他子女,生育該女后又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
農村獨生女報考市屬院校在各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下5分以內(含5分)視為達線。
(二)申請人提供材料
申請人應據實填寫《重慶市農村獨生女照顧加分申報表》一式二份,并提交下列資料:
(1)本人的二代身份證復印件。
(2)本人及父母的戶口簿復印件(本人頁、戶口主頁、增減頁)。
(3)父母所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復印件(姓名頁、證件號碼頁)。
(4)本人一寸免冠照片2張(貼在申報表上)。
(5)就讀學校開具的載有本人系當年高考考生和報名號的證明等。
如對象情況復雜,應出具相關的情況證明。
五、部分計劃生育家庭參加城鄉居民合作醫療補貼
(一)條件和對象
享受國家和重慶市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政策的對象及其子女;享受國家和重慶市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的本人。
(二)補貼標準
參加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的計劃生育特別扶助對象及其子女,個人參合資金由市級財政全額補貼;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對象個人參合資金,市級財政補貼80%。
六、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獨生子女父母增發養老金
(一)申請條件和增發標準
1.參加了重慶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并符合領取養老金待遇條件;
2.未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生育;
3.本人或配偶曾經生育,現無存活子女或現存活一個子女(包括合法收養一個子女)。
增發標準: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獨生子女父母,領取養老金時,每人每月增發10元。
(二)申請人提供材料
申請人據實填寫《重慶市獨生子女父母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增發基本養老金資格確認表》一式二份,并提供下列資料:
1.本人的二代身份證復印件。
2.本人及配偶的戶口簿復印件。
3.本人的結婚證(離婚證)復印件。
4.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應提交《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復印件(姓名頁、證件號碼頁)。
5.特殊情形的其他說明材料。
計劃生育避孕節育藥具免費發放政策
一、國家計劃生育藥具政策
國家自實行計劃生育工作以來,一直堅持向廣大已婚育
齡群眾提供免費避孕藥具。
二、國家免費藥具的發放對象
凡是需要使用藥具進行避孕的已婚育齡夫婦都可以領取免費避孕藥具。
免費藥具服務對象:
1.不宜或暫不宜做絕育手術者。
2.新婚自愿晚育要求使用藥具避孕者。
3.批準生育二孩后,暫不想生育,要求使用藥具避孕者。
4.產后(分娩、人流)42天到落實長效避孕措施之前者。
5.輸精管絕育術后半年內者。
6.未落實避孕措施的探親者。
7.開展知情選擇的地方自己選擇用藥具避孕者。
三、國家免費避孕藥具產品的領取渠道
凡需要免費藥具進行避孕的育齡夫婦可到當地村(居、社區)、鄉鎮(街道)人口計生辦、生殖健康服務中心(站)、縣計劃生育藥具管理站、機關(企事業單位)、超市、醫院等免費發放網點進行領取。
四、國家免費避孕藥具種類
(一)口服及注射針劑
1.短效避孕藥;
2.速效口服避孕藥(即探親藥);
3.輔助藥;
4.避孕注射液。
(二)外用殺精劑
(三)皮下埋植劑
(四)宮內節育器
(五)避孕套
(六)納米銀隱形避孕套(女用)
五、國家免費避孕藥具發放的標準量
1.長效針:13支/人/年
2.短效藥:13板/人/年
3.速效藥:2板/人/年
4.外用藥:120張(粒、支)/人/年
5.避孕套:120只/人/年
六、國家免費藥具咨詢服務熱線4001112356
重慶市免費藥具咨詢服務電話86796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