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個人簡歷表格怎么填寫?學習經歷怎么寫?工作經歷怎么寫?
- 更新時間:2015-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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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歷主要包括學習經歷和任職經歷。
1.學習經歷。簡歷從大、中專院校學習時填起(參工前為高中以下學歷的從參工時填起)。在大、中專院校學習的經歷,要寫明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在某院校某系某專業學習,院校、系及專業要填寫畢業時的名稱。工作后的學習經歷只列出參加過黨校或行政學院學習2個月以上的,以及在職攻讀學歷、學位的經歷。
2.任職經歷。指參加工作后的主要經歷。需注意區分撤并區縣、行政區域后的時間段,簡歷也應該分兩個時間段寫:1997.04-1997.06四川省xx縣某局局長;1997.06-1998.05重慶市xx縣某局局長。
1992-----1999重慶市xx區xx鎮川邊村小學 |
1999-----2002重慶市xx區xx鎮中心校 |
2002-----2005重慶市xx區xx中學 |
2005-----2008重慶xx學院 |
2008.03——2008.10 x x都市報擔任記者職務 |
2008.11——至今 xx電視臺擔任記者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