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區縣農村公益性崗位開發實施方案
- 更新時間:2016-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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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方案
以下是為您推薦的《區縣農村公益性崗位開發實施方案》,希望能對您的工作、學習、生活有幫助,歡迎閱讀參考!
xx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農村公益性崗位開發實施方案
為切實加強就業扶貧工作力度,促進農村貧困人員就業脫貧,按照《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慶市財政局關于做好農村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5〕275號)文件精神,結合xx縣實際情況,制定xx縣農村公益性崗位開發實施方案如下。
一、農村公益性崗位界定
(一)農村公益性崗位概念。農村公益性崗位是對通過市場渠道確實無法實現就業的農村就業困難人員進行的過渡性安置,是在報縣就業和人才服務局(以下簡稱縣就業局)的組織下開發的農村孤寡老人和留守兒童看護、社會治安協管、鄉村道路維護、保潔保綠、社保協管等工作崗位。
(二)享受農村公益性崗位補貼的人員范圍。
1.申報享受農村公益性崗位補貼的人員范圍必須是處于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有就業意愿的農村戶籍就業困難人員。主要包含6類人群:①農村建卡貧困戶人員;②農村低保戶家庭人員;③農村殘疾人員;④男五十周歲、女四十周歲以上的大齡農村戶籍登記失業人員;⑤無一技之長且通過市場渠道無法推薦就業的其他農村戶籍登記失業人員;⑥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人員。
2.享受農村公益性崗位補貼人員的其他條件:
(1)戶籍所在地,屬本村(居)委會所轄范圍內。
(2)從事的公益性崗位,必須是在本村(居)委會所屬轄區之內。
3.2016年重點落實以下兩種農村公益性崗位的崗位補貼:
一是社會保障協管員崗位。全縣267個村(居)中,每個村(居)可落實并推薦1名社會保障協管員(原則上由各村居培養的大學生“本土人才”兼任,并負責村群團工作)享受崗位補貼。
二是農村環境衛生清掃人員崗位。全縣85個貧困村中,每個村可從上述6類人群中推薦2-3名從事農村環境衛生清掃人員享受崗位補貼。
三、申報補貼程序
(一)村(居)委會申報。符合享受農村公益性崗位補貼的人員由村(居)委會向所在鄉鎮(街道)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服務中心申報,鄉鎮(街道)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對轄區內村(居)委會提供的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和調查核實(包括資料是否真實齊備,人員到崗情況以及公益性崗位認定等)后,對符合條件的報縣就業局審核。
(二)資料審核。縣就業局對鄉鎮(街道)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服務中心上報的補貼申報資料進行進一步審核,對審核合格的,將資料反饋給鄉鎮(街道)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服務中心。
(三)錄入系統。鄉鎮(街道)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必須在收到縣就業局審核合格反饋意見后5日內,將崗位補貼信息錄入重慶市就業信息管理系統。
(四)補貼發放。申報資料錄入就業信息管理系統后,由縣就業局統一將崗位補貼資金打到享受補貼人員個人帳戶上。
四、申報時間及期限
各鄉鎮(街道)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在收到村(居)委會農村公益性崗位補貼申報資料(樣表由縣就業局提供)后,必須在20天內完成初審、調查核實和上報縣就業局審批等程序,以后按照縣就業局審批結果,于每月5日前報送人員變動情況,以便縣就業局及時撥付崗位補貼。
五、補貼標準
農村公益性崗位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5000元。每人最長可享受3年崗位補貼。
六、所需材料
農村公益性崗位申報補貼時,應提供以下材料:
(一)提供資料。享受補貼人員應提供身份證(正反兩面)、戶口本(主頁、本人頁、增減頁)、貧困戶手冊(大學生“本土人才”提供組織部門文件)復印件及彩色電子掃描件。
(二)公示圖片。享受農村公益性崗位補貼的人員名單必須在村委會進行公示,并按月向縣就業局提供公示資料及公示照片。
(三)銀行卡彩色電子掃描件。享受農村公益性崗位補貼的人員提供郵儲銀行卡復印件及其彩色電子掃描件(電子掃描件上須有本人簽名),由縣就業局委托郵儲銀行統一撥發崗位補貼。
(四)提供相關表格。申報補貼的申請表、審批表、發放表。
(五)提供相關照片。申報補貼人員的2寸登記照電子件。
(六)工作相關要求。所有證件、加蓋公章的表格必須提供原件及彩色電子掃描件。
八、工作義務和法律責任
(一)農村公益性崗位補貼的申報必須真實齊全,鄉鎮(街道)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服務中心要認真履行審核職責,駐村扶貧第一書記和村支部書記要親自嚴格把關(無駐村扶貧第一書記的村由村支部書記把關),當好農村公益性崗位相關補貼申報審查、核實的第一責任人。
(二)農村公益性崗位補貼的申報要完成電子資料、紙質資料的整理匯編。駐村扶貧第一書記和村支部書記要親自帶隊(無駐村扶貧第一書記的村居可由村居支部書記和村居委會主任負責),組織人員對申報補貼資料以及享受補貼人員到崗情況的真實性進行實地核查,確保真實、可靠。
(三)鄉鎮(街道)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服務中心主任要對調查核實的真實性負責,對符合享受農村公益性崗位補貼的人員的個人信息要以張榜公布的形式在政府所在地和村居人口集中處進行對外公示,接收群眾和社會的監督。
(四)在農村公益性崗位工作的人員要誠實守信、認真工作,不得弄虛作假套取補貼資金,否則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九、相關要求
應享受農村公益性崗位補貼的人員應在上崗后2個工作日內先向鄉鎮(街道)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服務中心電話報告,鄉鎮(街道)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在接到電話報告后2日內將其就業信息錄入重慶市就業信息管理系統,該農村公益性崗位所屬村委會,應盡快完善補貼申報手續。按照重慶市就業信息管理系統的要求,享受補貼人員就業登記日期和享受補貼的日期必須一致,未及時將就業信息錄入重慶市就業信息管理系統的,重慶市就業信息管理系統將不認可當月崗位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