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生產需用計劃
- 更新時間:2012-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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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方案
以下是為您推薦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生產需用計劃》,希望能對您的工作、學習、生活有幫助,歡迎閱讀參考!
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生產需用計劃
根據《關于做好行政許可管理信息系統特殊藥品監管部分試運行工作的通知》(食藥監辦安函〔2010〕266號)要求,國家局行政許可管理信息系統特殊藥品監管部分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開始試運行。為做好_______年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生產需用計劃的報送和審核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生產企業、第二類精神藥品原料藥生產企業、需要使用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為原料生產普通藥品的生產企業以及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全國性批發企業要按照《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生產管理辦法(試行)》要求,于10月底前申報2011年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和第二類精神藥品原料藥生產計劃和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需用(收購)計劃。
企業申報計劃請登錄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在“軟件及表單下載”項下的“安全監管”欄中下載“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生產需用計劃電子申報軟件”,按照申報軟件使用說明的要求填寫有關申請表,并將加蓋企業公章的申請表以及電子版一并報送所在地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二、各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當及時組織對企業申報的生產、需用等計劃進行審查,并使用國家局行政許可管理信息系統提供的相關表單對計劃進行匯總。請于11月20日前將轄區內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和第二類精神藥品原料藥生產計劃和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需用計劃報送我司,同時通過系統報送電子匯總表。
三、請各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督促相關企業務必按規定時限報送計劃,國家局將于_______年底前下達_______年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生產需用計劃,對未按規定時限申報的,在年度調整計劃下達前,將不予追加。
四、系統使用過程中如發現問題,請及時與國家局有關部門聯系。
聯系方式:
國家局藥品安全監管司
聯系人:_______ 電話:_______
國家局信息中心
聯系人:_______電話:_______
技術支持部門
聯系人:_______ 電話:_______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安全監管司
____年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