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船舶委托經營管理協議書范本
- 更新時間:201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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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協議書范本
以下是為您推薦的《船舶委托經營管理協議書范本》,希望能對您的工作、學習、生活有幫助,歡迎閱讀參考!
廣東省船舶委托經營管理協議書
(參考格式)
說明:本參考格式是船舶經營管理協議書要求具備的內容,其他內容由雙方協商約定寫入。
船舶所有人: (甲方)
船舶經營管理人: (乙方)
根據交通部《國內船舶運輸經營資質管理規定》、《關于整頓和規范個體運輸船舶經營管理的通知》的有關要求,結合《水路貨物運輸管理規則》和《海商法》對船舶所有人、船舶經營人的權益及責任劃分,為明確甲、乙雙方對船舶所承擔的責任和權利,特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為 的船舶所有權人,是船舶實際投資者,擁有該船舶產權書。
二、乙方為 船舶實際經營管理人,負責船舶的日常經營管理及安全管理工作,承擔承運人責任。
三、雙方約定:以公歷年度,在扣除船舶的實際費用(包括稅費、船舶、船員、保險等及分攤辦公費用)后(具體項目雙方協商約定),甲、乙雙方各按 %分配經營收益。
四、甲、乙雙方都必須貫徹執行國家、省及市等有關水路運輸行業管理的政策法規及規定,依法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及經濟責任。
五、船舶在經營過程中,甲乙雙方必須隨時保證各類船舶證書有效和配備合格、足額船員。同時,必須足額購買船舶保險(一切險)、貨物責任險及經營責任險、船員人身保險等,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船舶必須的各類證書及手續。
六、乙方在 船舶在經營過程中,與船長簽訂反走私責任書,負責督促船長及船員,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得參與走私違法活動。如有違者,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七、乙方在 船舶在經營過程中,必須盡責盡力,隨時了解及掌握行業動態,抓好船舶的經營管理及調度,合理配載,最大限度地保證船舶收益。
八、在 船舶運輸生產過程中,乙方應承擔船舶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保證船舶安全生產。
九、涉及必須承運政府指令性重要物資運輸任務時,甲乙雙方有服從調度的義務。
十、本協議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在協議期限內,甲乙雙方不得無故單方解除協議;協議期滿,乙方有為甲方解除協議提供辦理所需的各類證書、證明等手續的義務。
十一、本協議由甲乙雙方自愿訂立,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 乙方(法人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運輸船舶委托經營管理合同的基本要求
委托方――即船東、船舶所有權人,稱甲方。
經營管理方――即接受委托管理單位、水路運輸經營企業,稱乙方。
一、合同在雙方進行協商基礎上自愿訂立。
二、合同要符合《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方都必須明確遵守執行我國水路運輸管理的法令、規章。
三、乙方對甲方委托的船舶在經營管理上要負全面管理責任,按此要求,根據船舶所有權人與經營人不同的情況,雙方各自應承擔的責任范圍,包括船員、船舶、輪機、有關證照、商務等管理及財務結算辦法均要在合同上具體明確。
四、委托經營合同必須載明船舶保險條款。
五、乙方對甲方委托的船舶在安全生產、反走私上要負全面管理責任,按此要求,雙方應就各自承擔的經濟和法律責任范圍在合同中具體明確。
六、初次簽訂的委托經營管理合同最短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七、委托經營管理合同必須由乙方法定代表人、甲方委托的船舶所有權人簽字。
凡不符合以上基本要求的委托經營管理合同,將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