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員工向公司借錢要繳納個稅嗎?這幾種情況要繳!
- 更新時間:2019-10-23
-
教學資料
以下是為您推薦的《員工向公司借錢要繳納個稅嗎?這幾種情況要繳!》,希望能對您的工作、學習、生活有幫助,歡迎閱讀參考!
問:個人向公司借款涉及個稅嗎?
解答:需根據具體情況分析,有可能涉及個稅。
①若借款人為企業投資者,企業借款給企業投資者或其家庭成員,借款期限超過一年(或年度終了)又未用于企業生產經營的款項,應視情況按規定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其中屬于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的個人投資者發生的借款,依照“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屬于除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以外的其他企業的個人投資者發生的借款,依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②若借款人為員工(非投資人) 此時需要分清借款是為個人所用,還是用于企業的生產經營(例如備用金)。如果屬于個人借款,借款期限超過一年(或年度終了),應按“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如果員工出差向公司借了備用金,屬于用于企業生產經營,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參考政策: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規范個人投資者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的通知》 (財稅[2003]158 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為個人購買房屋或其他財產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 復》(財稅[2008]83 號)第二條。